@dolc.de 发表于 2008-2-8 15:26

瓯越故人 发表于 2008-2-8 15:27

原帖由 月轮穿沼水无痕 于 2008-2-8 13:5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德国05年颁布的新外国人法,结婚2年以上不满3年的,如果离婚时外籍配偶一方有能支付自己生活收入的工作,德语水平足以独立应付日常生活,是允许以独立个人工作身份留在德国的,即不限时间行业公司的工作签证 ...
这个不是工作签证,就是普通居留许可。

112 发表于 2008-2-8 16:00

原帖由 月轮穿沼水无痕 于 2008-2-8 13: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德国05年颁布的新外国人法,结婚2年以上不满3年的,如果离婚时外籍配偶一方有能支付自己生活收入的工作,德语水平足以独立应付日常生活,是允许以独立个人工作身份留在德国的,即不限时间行业公司的工作签证 ...
正解.结婚不满2年的,因恶化的婚姻状况而造成分居事实的,外管局是要求你很快离境的.即便对方虐待你,那也要通过律师才能获得短期居留用来打官司.那个到2009年的签证目前已是废纸一张.很难相信LZ当地外管局的做法,除非外局不知情.
所以我一直在问,哪个洲啊:o ,

基本断定假结婚.

christina888 发表于 2008-2-8 18:50

劝LZ 找份工,报税,业余时间学好德文,没问题。还有一年时间哦。

月轮穿沼水无痕 发表于 2008-2-9 00:19

原帖由 瓯越故人 于 2008-2-8 15: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是工作签证,就是普通居留许可。

我表达错了,是允许工作的居留许可。前面有人说到时间自动换成无时间限制的落户许可(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这样叫),是不完全正确的。还是要看收入,语言等个人条件。我自己就是这样过来的,当然不像lzmm这么惨。

莱茵 发表于 2008-2-9 00:39

原帖由 瓯越故人 于 2008-2-8 15: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然可以工作,只要是普通居留,申请一下劳工纸就行了,自然有些好的机会可能不容易拿到,但去中餐馆,是肯定批给你的,所以我对楼主拿救济很不理解,按理说你这个年纪,除非刚刚开那时候再学德语,不然肯定 ...

酱紫么?
$考虑$ $考虑$ $考虑$

nnsoya 发表于 2008-2-9 01:36

$bye$ $bye$

salalaha 发表于 2008-2-9 01:47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2-5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被中国男伤害一次了,难道还想伤害第二次??????????
什么狗屁话。和德国人离婚的多了去了,怎么还接着找德国人。嫁德国人不是你的错,说这种话的就是没脑子。你干脆别当中国人算了。中国离婚再嫁的也多了去了。以前看你的帖子就觉得很反感,一直没理。

salalaha 发表于 2008-2-9 01:54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2-5 22: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帮帮忙,好不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阿三的地方还是算了吧?你就不要把中国妇女往火坑里推了。
还人往高处走,你找德国人就比中国人高了?你干脆别到中国论坛上混,就走的更高,更远了。还说时为爱情找老外,如果是阿三,你早告诉自己不能往低处走了。

瓯越故人 发表于 2008-2-9 02:25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2-5 23:0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外好拍马屁?德国人性格,不是那么会拍马屁的,尤其是拍一个外国女人已婚女人的马屁
一万元收入算是少得羞于提起?告诉你,月入一万元的男人在中国市场上,未婚的话,抢手着呢

白人雄性见谁只要是女的都夸漂亮,这是人家文化之一,偏有不开窍的以为自己真得很漂亮,老外看到对面站的是女的而已,女性跟美女还差得很远呢。

月入1万的未婚男,如果是白领当然很抢手,但如果是做生意的,只怕遭人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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