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xueyin 发表于 2008-2-20 09:49

回国结婚问题

请问大家,现在回国和国内的女朋友结婚,然后再邀请老婆来德国团聚,需要到这边大使馆开一个《未婚和与当事人无血缘关系声明书》吗。因为我上次回国已在国内落了户口,有身份证户口本,如果不开上述那个公证书,不会影响领结婚证吧?可这样的话,老婆随即办理家庭团聚签证,会受阻碍吗? 因为正规程序,出国人员归国结婚是需要有经使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婚姻状况证明,可是开这个实在觉得比较麻烦。可毕竟我在德国工作定居,想进一步邀请老婆过来团聚,她办签证作婚姻公证的时候会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吧? 请如此办理过的朋友介绍一下经验好吗,谢谢大家了

蛇妖MM 发表于 2008-2-20 09:57

首先,到你们登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问,双方需要哪些材料
然后,根据他们需要来办理双方的材料。约好时间,过去办理结婚。
再次,你们登记好要去公正认证
接着,申请团聚
$送花$ $ok$

feixueyin 发表于 2008-2-20 10:17

谢谢你的回复,我刚问了北京市婚姻登记处,说出国一方在国内有身份证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但是并不提倡这么做。最好在德国这边开一份未婚声明书,因为要牵扯到邀请老婆过来,否则老婆在国内办理家庭团聚签证的时候会有麻烦。(我想是不是使馆会怀疑结婚证的真实有效性啊。)唉,真是的,在这边来回跑一趟中国使领馆开证明也够远的,而且当天又未必能取出来。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办的,有没开未婚公证,回国顺利结婚,国内的另一半也成功签出的吗

violazen 发表于 2008-2-20 11:31

我认为,就直接回国,按照正常程序凭户口本,签未婚声明书,领结婚证书,当天搞定。结婚证书再公证翻译,到德国大使馆申请家庭团聚。北京婚姻登记处哪里知道德国大使馆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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