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UERDICK 发表于 2008-2-23 17:28

原帖由 fcb 于 2008-2-23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自个比你孩子重要
万不得已的话,孩子就不要了

回国后,把招子放亮点,嫁个真正疼你的人,你还会有孩子的

当了妈的能这样的太少了。等你家孩子生出来了,可能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fcb 发表于 2008-2-23 17:32

如果你已铁了心要回国生存,现在甭把心思放在打离婚上
走人摆脱眼前的生活才是当务之急

你要跟自个说,你根本没有过这段连中国都不承认的短暂婚姻
你只有一个非婚生孩子

依_依 发表于 2008-2-23 17:33

不知道lz前面的故事,零零碎碎知道一点。觉得lzMM要想想清楚了。可以多和家里人,朋友们谈谈,了解国内更多情况,回国的前景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和你想象中一样。德国这边,如果孩子才3个月的话,还是适应期吧。不管德国人还是中国人,第一次当爸妈,没有人帮忙,MM一个人初来乍到,都有不适应的因素在里面。MM附近有没有中国姐妹可以聊一聊?事情不要急,现在状况看来,对你没有好处。还是缓一步,好好考虑,方方面面,再作打算。人生还长呢,走一点弯路也在所难免,重要的是,不要再选择错了。抱抱。$握手$ $握手$

fcb 发表于 2008-2-23 17:38

他既然不仁,你也就不必义,不然就是遇腐
他连刚生完孩子的娘都要辱骂赶走,你自当不必跟他客气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3 16:40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8-2-23 17:43

活得有骨气些,不是要你滚吗?好!老娘这就不声不响带孩儿滚回国

annierong 发表于 2008-2-23 17:46

原帖由 fcb 于 2008-2-23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自个比你孩子重要
万不得已的话,孩子就不要了

回国后,把招子放亮点,嫁个真正疼你的人,你还会有孩子的
这话出自你口中可不该.真正的母亲怎么可以弃孩子不管呢?

fcb 发表于 2008-2-23 17:49

为了你自已将来的大半余生,回国后少把心思用在这混血儿上,让你爹娘领着就行了
建立新家后,多把心思用在新家上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3 16:54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8-2-23 17:50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8-2-23 16: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出自你口中可不该.真正的母亲怎么可以弃孩子不管呢?

得,少大放母爱光芒
要是当娘的连自个都活不好,还谈啥孩子?!
你让她在国内拖着个混血儿,怎么或上学或嫁人???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3 16:56 编辑 ]

annierong 发表于 2008-2-23 17:59

原帖由 fcb 于 2008-2-23 16: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得,少大放母爱光芒
要是当娘的连自个都活不好,还谈啥孩子?!
你让她在国内拖着个混血儿,怎么或上学或嫁人???
你去问问tear吧,她怎么活过来的.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2-23 18:01

带孩子回国吧!
把孩子交给父母,让他们帮忙带着。
你也好钻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03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8-2-23 16: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去问问tear吧,她怎么活过来的.

傻冒
tear的情况跟LZ回国后的情形有两处重大不同:
tear再婚时远比LZ年长,心智和心理承受力自然非LZ可比
tear不是回国生存,也不是跟国人再婚

dewmorn78 发表于 2008-2-23 18:10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2-23 17: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带孩子回国吧!
把孩子交给父母,让他们帮忙带着。
你也好钻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握手$ $握手$ $握手$
舍不得孩子,相信大多做妈妈的都是这样的,带回国托给自己的父母带上几年,把书读完,找份工作在国内一样还可以把孩子带大。国内还会有机会在找到老公,再组合一个家的。
楼主的老公不管工作多紧张也不该说这种伤感情的话。吵架家家都会发生,但是伤感情的话不可说啊$NO$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13

说内话,表明丫根本已瞧不上自已一手娶来的外来妹XF了$汗$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2-23 18:15

原帖由 dewmorn78 于 2008-2-23 17: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握手$ $握手$
舍不得孩子,相信大多做妈妈的都是这样的,带回国托给自己的父母带上几年,把书读完,找份工作在国内一样还可以把孩子带大。国内还会有机会在找到老公,再组合一个家的。
楼主的老公不管工 ...

要想再组合一个家,恐怕不大容易。$NO$
这要看楼主的运气了。:)
没有几个中国男人能接受一个带着混血儿的单亲妈妈。
看看论坛上拍外嫁的中国男人吧!
tear姐姐,后来嫁给了法国人,其实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还好,姐姐现在很幸福,总算是苦尽甘来。

[ 本帖最后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2-23 17:38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19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2-23 17: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想再组合一个家,恐怕不大容易。$NO$
这要看楼主的运气了。:)
没有几个男人能接受一个带着混血儿的单亲妈妈的。
看看论坛上拍外嫁的中国男人吧!
tear姐姐,后来嫁给了法国人,其实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

所以我说嘛,让他人带

annierong 发表于 2008-2-23 18:28

原帖由 fcb 于 2008-2-23 17: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傻冒
tear的情况跟LZ回国后的情形有两处重大不同:
tear再婚时远比LZ年长,心智和心理承受力自然非LZ可比
tear不是回国生存,也不是跟国人再婚
你说啥啊,又喝高了?
久不见你出来,出来就扯嗓子.
叫那个谁,来泼你一头凉水.

横截面 发表于 2008-2-23 18:33

只是听说, 一般德国人和外国人离婚, 子女被留在外国人身边的成功率不大. 尤其是外国人没有独立生存和独立支付生活的情况下, 孩子被判给外国人抚养的可能性并不大. 不是说, 小孩子在18岁成年前是允许双重国籍的吗, 到了18岁后再由自己决定选择哪个国籍吗. 如果LZMM的孩子已经定了是德国籍, 那么回国以后, 不知道能不能长期居留在国内. 外国成年人在中国, 是要每3个月转途径延签一次, 除非在国内有公司的外国独立经营者. 孩子的身份问题毕竟牵扯到孩子以后读幼儿园上学等等问题. 建议MM一定要先找律师好好商榷下, 不能举棋不定, 但也不能操之过急. 把利端和弊端先掌握分析清楚了再行动.

另外, MM不要气馁, 人生的路还很长. 给MM加油~

BAUERDICK 发表于 2008-2-23 18:37

lz还是冷静一下多考虑考虑,就是要离婚再有确定把握得到孩子之前还是不要表露出来的好。

横截面 发表于 2008-2-23 18:40

另外, MM要往积极一面看. 坛子里是有不少高人, 也有不少热心善良的姐妹, 但总少不了爱嚼舌头, 幸灾乐祸, 惟恐天下不乱的小人. 看到不顺心不顺眼的别往心里装. 毕竟生活是自己走出来的, 不是别人说出来的. 谁的生命都曾有低谷, 走过去就没事儿了. 先不要想太长远, 先把眼前当务之急的事儿解决好.版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42

LZ在哪个村?在当地找个有经验的热心JM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44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8-2-23 17: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啥啊,又喝高了?
久不见你出来,出来就扯嗓子.
叫那个谁,来泼你一头凉水.

有事说事,别绕过事情本身而尽说些没用的

孟丽秋 发表于 2008-2-23 18:51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52

不说了嘛,老娘是孩他娘,不跟他们废话,抱着孩子直接飞回国

ikawufang 发表于 2008-2-23 18:52

我觉得吧楼主还那么年轻,可以说自己还是个孩子,还不如把孩子留给他爸爸,自己回国从新生活。这样你在国外结婚了也没人知道,毕竟这个婚姻在国内还得不到承认。要是拖个孩子,恐怕吐沫星都会淹死你,人言可畏啊。不过不要孩子恐怕很难做到,因为我也是母亲,我理解那种心情$郁闷$ $郁闷$ 真是进退两难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3 18:53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54

要离婚让丫上中国去打离婚吧
老娘没闲功夫陪你们在德国玩儿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3 17:57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56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8-2-23 17: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楼主还那么年轻,可以说自己还是个孩子,还不如把孩子留给他爸爸,自己回国从新生活。这样你在国外结婚了也没人知道,毕竟这个婚姻在国内还得不到承认。要是拖个孩子,恐怕吐沫星都会淹死你,人言可畏啊。不 ...

草。。。不留给他,即使不想要孩子,也决不能便宜了这个没良心的,买张单程票飞走

fcb 发表于 2008-2-23 18:59

哪怕带回国交给孤儿院养也不留给丫
丫不配当孩他爹

传说中的妻离子散奏是这木来的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23 18:09 编辑 ]

fcb 发表于 2008-2-23 19:14

扯了半天,忘问一句了
楼主你以前没干过啥对不起他的事吧?

BAUERDICK 发表于 2008-2-23 19:14

原帖由 fcb 于 2008-2-23 17: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离婚让丫上中国去打离婚吧
老娘没闲功夫陪你们在德国玩儿

说得好,也让他尝尝异国他乡的滋味!不过在丹麦结的婚国内受理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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