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
发表于 2008-2-27 16:44
爬了半天的楼,累个半死。
我觉得这种婚姻没有希望,文化差异太大,痛苦会太多,看妹妹的情形,现在还爱你的老公,所以现在给你出主意离婚还不现实,等你不爱他了再给你出主意。眼下必须要做的 1 学德语 2攒钱。
HDXY
发表于 2008-2-27 17:36
成熟长大的过程本来就是痛苦的,但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
很理解妹妹现在的心情,身在异乡,特别是遇到挫折的时候,更想家,更想亲人。所以一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一个就是想回去。但是人生的路还长,得从长计议!是的!回去以后至少能趴在朋友或父母的肩上痛苦一场,然后呢,哭过以后你所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你这段婚姻我个人认为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小孩还这么小,父亲想夺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很难的,离婚以后,不仅孩子,连你的生活费他都要付,至于多少得看你丈夫的收入来定,至于百分之几我不太清楚,你可以去咨询一下。不过生活是肯定能够维持的。相比之下,带着孩子的女人在德国比在中国易嫁。
xiaoniao
发表于 2008-2-27 21:39
一定要找一个好的律师啊, 你老公绝对有权利拿到宝宝的抚养权的, mm你是妈妈了, 你一定要坚强阿
xiaoniao
发表于 2008-2-27 21:43
原帖由 sonne0211 于 2008-2-26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太刻薄了,如果我们20岁的时候有一个德国籍工程师的白马王子闯入心扉,这么浪漫的事情有几个能抗得住,理智的决定分手啊??
现在我还到感谢年轻时的遇人不淑,挺好。曾经的痛苦伤心都很值得啊。哈哈
同意这话, 我还觉得年轻的时候摔倒了话再爬起来还是可以的
fcb
发表于 2008-2-27 21:44
原帖由 judy_blau 于 2008-2-27 00: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早换不是还上税的吗?
早就不扣手续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