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十三部 金娃娃》--作者:夜不语
引子石头,一层一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
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
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不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
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了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在刹那间崩塌掉了。
“嘻嘻。”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那时候的我才五岁,还没搞清楚什么叫做长远投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的爸爸妈妈呢?”“不知道。”“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来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我苦笑起来:“不知道。”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好了。”“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的。”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陌生人了哈?”“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了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呆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旁,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时间就开始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玩耍中度过。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实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了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前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淡,越来越淡……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地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忆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由自主地遗忘掉了。
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得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出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及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地回头打量了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注一>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地介绍着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辰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地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笑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裙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的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厅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过得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然后呢?”“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再然后呢?”“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所以呢?”“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像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有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得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
“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一地域的传说?”“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关于‘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宝藏的暗号。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了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敞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凭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有“关煞”,须要寻求保人以挡住“金娃娃”,免得小孩子碰到水,就被水鬼拉去做替死鬼。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贱,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法,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不晴”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股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式,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跳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种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开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他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音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得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喜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注一:请详见︽夜不语诡秘档案——痕迹︾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辰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的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里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张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狰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当然知道。”我的视线又回到了那个古怪的金娃娃像上,“所谓的三途川,最早最清楚的流传是在汉代。据说是奈何桥下的那条河,每一个死掉的人,如果要进入枉死城,就一定要渡过三途川。
“据说在汉代之前,三途川上还没有奈何桥。人死后,鬼魂进入枉死城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乘上一个穿着黑色蓑衣,披着黑色斗篷的小鬼的船,然后接受三途川的审判。
“如果你生前罪大恶极,就会舟毁人亡,眼巴巴地看着脚下的船缓缓沉入河里,将自己拉入十八层地狱。汉代以后才有了奈何桥一说的……”我的话在这里猛地停住了,急忙再次打量着石碑。这条支干河流为什么会取名为三途川?为什么金娃娃的雕像会被三途川压住?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寓意? 不知过了多久,赵韵含用力拉着我的手臂,示意回到车里去。我恋恋不舍的这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忘用数位相机将那个古怪石碑的四面八方都照了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一路上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几个小时候后顺利的到了目的地,养马村。
说到养马村,这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这里许多地方,还保留着清末的建筑风格,以及许多莫名其妙的风俗习惯。
例如养马村的人早晨最忌鸡飞上房,认为鸡上房招火灾。而且遇到火灾的居民三天内忌烧锅,也就是不能在家里做饭,免得再次遭灾。
他们中午忌讳在院内动土,免得冲动坛神。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还有,忌孕妇摘果,据说摘后第二年会遭到难产。产妇未满四十天不能进别人家的门,不能看死人,免得污秽人家和尸体腐烂。
正月初一忌往地上倒水、扫地,以避蚀财。抱起婴儿忌在房檐下坐,避免被抓阴抓走。婴儿的衣服忌夜露,免沾邪气。建房时挑方向忌对准别人的中堂,免煞住人家风水。母猪产仔以后忌外人来看,以免带走奶水。
最郁闷的是,吃饭六人同桌时,忌讳单双对坐成乌龟席。据说会冒犯金娃娃,会让自己的儿女被水鬼拉去当替死鬼。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而且五岁半以前的事情也不太记得清了,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东西,例如,我老爸当年逃避债主的时候,躲到的穷乡僻野,应该就是这里。
将行李放进村中唯一的一家破败不堪的旅馆里,我便和赵韵含走到村里瞎溜达。
“关于最近十三年来,不断有淹死的小孩假活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赵韵含明显逛得无聊,开口问道。
我摇头,“你连基本的资料都没有给我提供多少,我怎么可能有看法。”赵韵含苦笑:“我知道的也不过才那么一丁点罢了,全都告诉了你。不过,既然事情是从十三年前开始的,应该在十三年前发生过某些事情,或者说,那时候养马河畔产生了某种因素的变化才对。”我哼了一声:“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有那么多人调查了那么多年,最后什么结果都没有调查出来,我就奇怪了,你赵韵含大美女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难道里边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赵韵含用力挽住了我的手臂,“我确实有目的。因为人家好奇嘛!难道你跑到这里来,也是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我一时语塞。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跑来,内心里虽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感,但是更强烈的是大脑中的一股翕动。
那股令自己非来不可的感觉,虽然包藏着好奇,可是,感情色彩中远远不只好奇那么简单。
唉,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回来,恐怕我比女人心更加复杂,复杂到自己都越来越无法了解自己的想法了。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迹,不过,我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地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
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贱。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自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小村子有许多奇怪的地方。还有些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平房,和竹木结构的草房,楼房居然一间都没有,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都很难找到。那些再穷困的地方,至少政府建筑也会修个两、三层。太奇怪了!难道修楼房会犯某种忌讳?”“你不是学民俗吗?对这里的风俗习惯应该很清楚才对。”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这种田园风光,生在城市中的人是很难看到的。
不远处,有一群小孩正在玩着游戏。
我不经意地望过去,原本还不怎么在意,可是不久后便越看越心惊,用力拉了拉身旁的赵韵含,向那群孩子指了指。
她疑惑地看着,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问道:“那里有什么问题吗?”“当然有问题!”我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眼睛丝毫没有从那群孩子身上移开。
那个游戏由六个人组成,每个人的身旁都摆放着许多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那些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将石头一层一层地堆砌起来,最先倒塌下去的就进入圈子里,跳着一阵姿势奇怪的舞蹈。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
“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了!”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愈,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此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神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钱,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也就是烧化的纸钱灰或符?灰>,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做毕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一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做‘罗阴魂’,是驱邪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喜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什么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但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
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经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篇论文写的是什么?”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延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延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话音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味了,跟国君说:“您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了粪坑里,已然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著称的︽左传︾,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揍,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厉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找,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得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谷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走。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脚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地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皙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地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人在哪里?你住在这个村子里吗?”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微笑着摇晃着脑袋,顿时视线里似乎漫天都充满了那丝丝柔细的青丝。女孩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然后十分开心地拍了拍手,冲我轻轻发出了一个清晰的语调:“连就连。”声音清脆,如同悦耳的音乐。这三个音节结束后,又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回应。我在她满脸期待中不解地挠了挠头。
女孩没有死心,又拍了拍手,依旧万分期待地说:“连就连。”然后再次等待着我的回应。
我苦恼疑惑地摸着鼻子,满脸尴尬。女孩眼中燃起的炽热希望在一霎间崩塌了,明眸中升腾起一阵阵痛苦的雾气,眼眶开始湿润,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般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羞愧得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像自己本来应该知道怎么回应她似的,只是,自己确实不知道。
女孩拉过我的袖子擦拭眼泪,抽泣声不大,但却十分伤心。
唉,头痛,刚到了这个本应该熟悉的村庄,结果什么事情都还没有展开调查,就碰到了一堆麻烦。难道,我夜不语命中注定了这辈子就是有一大堆的女难? 怀着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动用万般耐心哄着哭泣的女孩,可是不论怎么说话、做鬼脸逗她,她就是不为所动,只是默默哭着。终于有点受不了了,决定先带她回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我去拉女孩擦拭着眼泪的手,她的手很小,软绵绵的,柔嫩的皮肤很有弹性。握在手里,感觉很舒服,只是就初春而言,触感略微冰冷了一些。
女孩微微嘟着可爱的小嘴,终于止住哭,抬头望着我,不知为何又开心地笑起来,甜美的笑容上,长长的睫毛间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哎,真是个有够古怪的小妮子,不过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也确实很美。
就这样拉着她迳自往旅馆走,一边走我一边盘算着她的来历。
她的穿着打扮很普通,白色的连衣裙,最近几十年虽然一直没流行过,但是也从没有缺乏过,总之适合所有的年龄层。而她留着不长不短的披肩发,虽然很漂亮,可是明显缺少修剪。现代的年轻人,发型大多以碎发为主,这在养马村也是一样。
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不论长短几乎都清一色的修成了碎发,当是和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接轨处。可这女孩,发型相当孩子气,最近几年已经相当少见了。
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认识我的样子,至少感觉得到,握在我手掌中的那个纤弱小手,在激动地微微颤抖着,只要我的手稍微松一松,她就会下意识地用力抓住我的食指死都不放,就像怕我会突然消失掉。
不解地摆着头,我又向她望去。这种气质独特的美女,以我的记忆,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但是记忆里却丝毫没有过她的身影,难道是五岁半以前一起玩过的同伴?
不可能!十三年了,自己长大了,变得和从前根本就是两个人,她又凭什么认出自己的?还是说,她根本是认错了人?
而且这美女虽然长相里透出一股灵气,让人乍一看觉得很聪明的样子,可是,从她不作声的行为中,不难看出,她的智力应该由于某种原因停留在了童年的时候,也就是患有俗称的脑功能发育障碍,智力无法随着身体增长。
看来,自己的麻烦是越来越大了。
在感叹中,我回到了住的地方。赵韵含远远地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挥手。
“有什么大的发现吗?”迎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暴露了她此刻的急躁心情。
我苦笑着摇头:“哪会有什么发现,倒是捡回来一个迷路的大美女。”赵韵含饶有兴趣地盯了我一眼,四处望了望:“喔,哼哼,为什么我就那么苦命,从来没那么好运可以捡到个帅哥什么的。美女呢?你把她藏哪去了?”我见她明知故问,没好气地指了指右边,“那么大个人,你眼睛瞎了?”她撇了撇嘴:“你自己看看,哪有人了?”“这不是人吗……”我的头向右转,原本理直气壮的语气顿时荡然无存。身侧,右手掌中滑腻充实的触感还依然残留在皮肤上,可是伊人却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我用力拍了拍额头,满脸呆滞,好一会儿才确认道:“那个,刚才你远远地冲我挥手的时候,有没有见到过我右手边的那个女孩?”“从头到尾我就只看到你这活宝一个,你是一个人回来的,根本就没有其他人。”赵韵含的脸上突然划过一丝惊讶,“等等,你这番话,难道是认真的?”“废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会乱耍人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胡乱挥动手臂跑回自己的房间里。
用力躺在床上,呆呆望着肮脏简陋的天花板发愣,莫不是自己真的遇到鬼了?
有个问题,就算自己遇见了鬼,可那鬼为什么会认识我?还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何况,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谁又说得清楚呢。
想着想着,大脑开始模糊起来,有些犯困了,于是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在那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十分朦胧不清晰,以至于醒来时,很多细节都不太记得了,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可是我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著。
我一直不为所动,她着急起来,伸出雪白纤细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有一股窒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我的一切感官,我用力挣扎,慌乱中向肩上瞥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冒了上来,那里哪有什么女孩子的手掌,分明是一截白森森的骷髅胳膊,正掐住我的肩膀。
那干枯的骷髅肢干阴森森的,几乎陷入了我的肉里。
就在这时,我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猛地从床上坐起,用力喘着粗气,感觉自己像是已经死过了一次似的。身体很沉重,又累,头也剧烈地疼痛着,像是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阿夜,你在里边吗?”门外,赵韵含焦急的声音以及剧烈的敲门声传了进来。
我晃动脑袋,有气无力地回应了一声,摇摇晃晃的将门打开。
她一见到我,惊讶得差些说不出话。“才几分钟没见到你,你怎么变成这副尊容了?”她微微皱眉,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难道你被鬼压床了?”“没什么,只是做了个噩梦。”我深吸了一口气,冲她挥了挥手,刚才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难道是因为新来乍到,有些水土不服,才引起了身体这么大的反应?
“什么噩梦这么严重?”赵韵含稍微有些担心,见我一副不愿再提起的神色,聪明地没有再追问,只是道:“对了,今天村子里有个小孩在养马河里游水时被淹死了,你知道吗?”“刚才看到了,尸体就在打谷场上,和一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摆在一起。”我的精神状况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
“那个傻瓜姑且不用提。我调查了那个被淹死的小孩的一些情况。”赵韵含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了我。
我认真看了起来。那个男孩叫做赵委,上个月才满七岁,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尸体在今天早晨八点十五分,被同村一个渔户无意间打捞了起来。员警在判断为意外身亡后,遂将尸体发回了他的父母处。
“调查这个干嘛?”我疑惑地问。
赵韵含立刻满脸诧异地望着我,“阿夜,你的脑袋还清醒吧?我的用意你居然不知道!”我一愣,突然掏出前几天她塞给我的资料回顾了一番。
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而这个孩子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假定他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亡了,那么,今晚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头三。
“你想埋伏在打谷场,亲眼看看赵委身上会不会出现假活情况?”我低声问。
“不错,这是民俗学家的执着!”赵韵含一副兴奋满满的样子。
我苦笑:“这个村子最忌讳的就是夜晚的尸体被人盯住,他们觉得这样会影响死去的人游过三途川投胎转世,所以尸体只会放在打谷场,就连守夜的人也不安排,一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夜间跑去放有尸体的打谷场,打搅死者安宁的外人,都会被村里人抓起来烧死。
“恐怕在这个村子里游荡的学者,大多都是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法,才将尸体搞到手,记录下那些假活状态的吧!养马村的人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幼小的儿子、女儿到死都被人偷去研究。”“全中!不过,你就不想去看看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蛊惑。
我声音压得更低了:“被发现的话,事情就大条了。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是一定会被赶出去。”“干嘛那么婆婆妈妈的,这可不像你。你小子到底去不去?”“去,那么有趣的勾当,怎么可能少了我!”我哈哈大笑起来,满脸的笑容里,却隐约透露着一丝不安。
不知为何,总觉得,今晚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倒是让本人越发地好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