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妖MM
发表于 2008-2-26 17:33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6/2/2008 16: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我看,俩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分析实际要面临的严峻问题,所以对独立长居及婚姻长居两方人群都是很好的知识贴.可以帮助这两类群体更客观的看清自己在德国的实际权益.
去掉那些当事人双方认为的"独立长居是否比外 ...
独立长居? 婚姻长居?都是得到德国政府的立法许可。没有德国政府的许可,什么都不是。
Blüte
发表于 2008-2-26 17:35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2-26 16: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我看,俩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分析实际要面临的严峻问题,所以对独立长居及婚姻长居两方人群都是很好的知识贴.可以帮助这两类群体更客观的看清自己在德国的实际权益.
去掉那些当事人双方认为的"独立长居是否比外 ... [/quote
入籍也没用,犹太人当初拿的什么护照,德国人也是。还不照样杀掉。现在新纳粹攻击外国人,人家可不看你的居留和国籍。大家自己观观风向,情况不对就走人。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2-26 17:37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2-26 16: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独立长居? 婚姻长居?都是得到德国政府的立法许可。没有德国政府的许可,什么都不是。
赞同,在我眼里这两样没啥区分,就是一个许可,但许可不再是权力了.没有权力就不是很有保障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2-26 17:40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2-26 16: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2-26 16: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我看,俩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分析实际要面临的严峻问题,所以对独立长居及婚姻长居两方人群都是很好的知识 ...
面对战争那啥国家法律都不好使不适用了,那就是吃果果的弱肉强食...$汗$ $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2-26 17:45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6/2/2008 16: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在我眼里这两样没啥区分,就是一个许可,但许可不再是权力了.没有权力就不是很有保障了.
是啊,就是一种许可而已。有必要那么在意吗?把自己的生活过好。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有些相关信息,大家拿出来讨论讨论也是应该的, 也给以后来这里的id一些人参考!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6 18:0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6 18:05
海棠
发表于 2008-2-26 18:31
原帖由 酸牛奶 于 2008-2-26 15: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ool:
她很幽默,
我很受伤
你也很幽默,乖:D
Nudeln
发表于 2008-2-26 18:35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2-26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啊,两次被封后,看清楚了这里有些人根本玩不起,撇开学习工作不说,单说骂人,这些人都那么衰。觉得这里玩的没劲,所以就少说话了。以后不说了。
偶脾气没变,食性倒变了,变得爱吃嫩了-----面条$闭嘴$
一般我很少参与争论,除非婚版收到“外来攻击”那我肯定冲第一。
$害羞$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2-26 19:45
原帖由 海棠 于 2008-2-26 1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很幽默,乖:D
$害羞$ $害羞$
萧清泉
发表于 2008-2-26 21:42
我没有仔细爬楼,只有一点要和崔兔商榷:
因婚姻取得的Niederlassungserlaubnis不因婚姻结束而取消,某些地区外办会要求持有人去改写一下,剥夺持有人因§ 51 Abs. 2 Aufenthaltsgesetz而享有的特殊优待(离开德国六个月NE依然有效),但NE还是NE.
同理,德籍配偶去世,持NE的配偶,不会被改AE,更不会被遣返。
建议有兴趣的jm读一下BMI的Vorläufige Anwendungshinweise
Blüte
发表于 2008-2-26 22:02
楼上的应该是专业人士。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6 22:24
萧清泉
发表于 2008-2-26 22:39
蓝色部分是强调,不是引用。
楼上的jm,我绝不相信崔兔的发言是出于恶意,任何人在某一固定时刻的认知皆有限,如果不完全正确就等于恶意,那我也不敢说话了,因为我肯定不完全正确。
身在异乡,彼此多理解。就算理念不同,一笑置之可好?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6 22:4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2-26 23:00
Blüte
发表于 2008-2-26 23:02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8-2-26 2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DOLC上很多人问可不可以拿到长居以后和德国老公离婚的,应该就是婚姻状况和长居无关吧~
下午时候没想到这点。:P
我都回答了N遍,没人看。$angry $angry 崔兔不会是恶意的,大家都是明白人,共同讨论吧。$握手$ $握手$
sonne0211
发表于 2008-2-26 23:08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8-2-26 2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DOLC上很多人问可不可以拿到长居以后和德国老公离婚的,应该就是婚姻状况和长居无关吧~
下午时候没想到这点。:P
除非配偶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结婚的目的就是取得居留,所谓的假结婚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2-26 23:11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2-26 23:13
Blüte
发表于 2008-2-27 01:00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8-2-26 22: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的帖子大概被大水冲走了$汗$ $汗$
崔兔的帖子,有些还是很长见识的。像上次能不能在阳台上烤肉,我只知道个大概,她也能拿出条款来。大家平和的交流一下信息就好了,没必要老是扔砖头阿~$送花$
$支持$ $支持$ $ok$ $ok$
兔牙牙
发表于 2008-2-27 01:13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2-26 21: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握手$ 今晚刚和老公长谈了一次, 他骂我到处去听些半吊子人散布的不实之词. 为了证实他的话, 他又专门拿了好多文件给我解释, 说法就是和你完全一样的.
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因为崔兔发表的那段有关" ...
我觉得你这话是故意针对崔兔的。人家出来说话还有个出处。你不过是听说,只是这次是听你lg说。大家还是学好德语,自己看条款吧。$ok$
蛇妖MM
发表于 2008-2-27 01:16
:cool: :cool: :cool:
道听途说
Laure
发表于 2008-3-2 13:12
叫你姐姐自己去AMT问问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3-2 13:26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2-26 21: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握手$ 今晚刚和老公长谈了一次, 他骂我到处去听些半吊子人散布的不实之词. 为了证实他的话, 他又专门拿了好多文件给我解释, 说法就是和你完全一样的.
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因为崔兔发表的那段有关" ...
你LG是对的,去研究这种问题干嘛?
第一:计划是赶不上变化的
第二:所有法律都是有漏洞的
$m27$ $m27$ $m27$
我从来不操心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杞人忧天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3-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