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能达 发表于 2008-3-2 20:23

原帖由 muer1121 于 2008-3-2 1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两个人都在一起这么久了,就先把证领了。这样首先得好处就是没什么签证问题了。

支持

poprocky 发表于 2008-3-2 21:23

既然决定不想读了,再逼自己也是浪费时间和经历, 如果能找到那边的工作的话, 就奔向你的他吧!:cool:

freeship 发表于 2008-3-3 12:25

谢谢大家的鼓励,偶努力找工作去。。。。。。:) :)

freeship 发表于 2008-3-3 12:29

楼上有xdjm提到先领证,偶也有考虑,反正这个对偶和gg也只是形式问题了。但是在这边领证应该也挺麻烦的吧,我们两个又不在一个国家,等我们把材料弄齐,领了证,然后再去申请签证,有人知道大概要多久才能申请下来?另外,gg在读phd,我这样申请过去,对我找工作有没有限制?之前有听另外的mm说,在德国如果是陪读的话,就不能找工作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条路还是行不通的,只能等我自己找到了工作才行。

Today 发表于 2008-3-3 13:15

这个应该打听你gg那个国家的签证政策吧。$考虑$ 我也觉得领证比较保险,实在不行就先生孩子呗, 也不错啊。

UCer 发表于 2008-3-5 12:52

不喜欢的话,不如早点退出,拖的时间越长,以后越麻烦。

大花猫 发表于 2008-3-5 13:23

不要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还是找GG去的好。
如果担心领证麻烦,可以去丹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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