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erli
发表于 2008-3-9 18:51
分久必合 合久必分嘛,分分合合人之常情,坦然面对就好了
april811
发表于 2008-3-9 18:59
那就不结婚了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3-9 19:57
原帖由 Awa 于 2008-3-9 18: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顶你这句话! $握手$
$握手$ $握手$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3-9 21:37
上次听一个朋友说,现在已经不再是七年之痒了
两年就痒了$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3-9 22:27
我觉得……跟随命运的安排吧。也许过了这个店还有更好的村呢!$m14$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3-9 22:41
七年一个轮回?
该看透的终于看透
该自强的终于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