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üller
发表于 2008-3-10 20:29
以婚姻为目的
很实际
Blüte
发表于 2008-3-10 20:39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aaron
发表于 2008-3-10 20:50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20: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还 是 你 老 谋 深 算 $m22$
samoyed
发表于 2008-3-10 21:15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20: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D :D :D :cool:
hlh117
发表于 2008-3-11 12:00
最好再签一个丧权辱国的Ehevertrag。把婚后财产给搂住mm;) ;) ;)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3-11 12:05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binsearch
发表于 2008-3-11 12:07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3-11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语言班的一个俄罗斯美女前阵子结婚就迁了这个协议
Blüte
发表于 2008-3-11 12:09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3-11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Vertrauen ist gut, Kontrolle ist besser.面对近3分之1的离婚率,还是签个合同好,免得玫瑰战。再说不要把这个理解为一种诅咒,但愿大家都用不上。
Blüte
发表于 2008-3-11 12:10
原帖由 binsearch 于 2008-3-11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语言班的一个俄罗斯美女前阵子结婚就迁了这个协议
如果合同对一方明显的不公平,即使有合同,以后也可以打官司的,尤其是有孩子以后。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3-11 12:18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1 12: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Vertrauen ist gut, Kontrolle ist besser.面对近3分之1的离婚率,还是签个合同好,免得玫瑰战。再说不要把这个理解为一种诅咒,但愿大家都用不上。
个人认为,如果伴侣跟我提什么签订Ehevertrag,这个婚无论如何我是不会结的。既然不存在足够的信任,为什么而结婚呢?
人存在更重要的是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如果连伴侣都变相贬低你的价值,为什么还要跟这个人在一起?
为了居留?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