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如何加强
作者:宗建树 日期:2008-03-11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超预算收入使用的原则是,集中财力办关系民生和制度性建设方面的事,调整结构,加强薄弱环节。这一点得到代表委员们的广泛认同。由于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环境保护作为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在安排财政超收收入时给予倾斜,更是现实所需要的。
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起步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环境保护核心制度基于行政管制而建立。随着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环境管理制度。
然而,由于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有限,当前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仍然是初步的、局部的,并较为粗放。因此,应从超预算财政收入中划出一定的财力,建立专门的研究队伍,尽快开展改进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应重点把握3个原则:一要立足于建立健全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问题源于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环境无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将环境作为一种有价资源,建立相应的价格,形成与市场交易机制。二要超越部门利益。鉴于环境管理权限分散在众多部门、而各部门不可避免地具有自身利益的实际情况,应借政府职能转变之东风,超越部门利益,以科学精神和务实态度推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三要尽可能增强可操作性。当前的环境管理制度失之于粗,削弱了环境管理实效,根据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增强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的可操作性,已成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
制度建设过程是博弈的过程。环境管理制度的调整,必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化。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力度,有利于充分调动系统内外的智力资源,克服种种困难和阻力,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为科学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中国环境报》20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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