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柔 发表于 2008-3-13 11:18

地位提升了 权威加强了

  本报讯 环保工作本身具有公共服务性、宏观性等特性,这就要求环保机构具有相应的特点。这次改革只是将国家环保机构应有的地位给予恢复和确认,体现了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教授顾海兵说,之前环保总局虽然属于部级,却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的决策体系中所起作用是受制约的。“空气、河流等都是跨市、省界,甚至是跨国界的,国家的环保机构如果不具备应有的、足够高的地位,协调起工作来就不能畅通。这次环保机构地位的提升所起的作用将显而易见。”
  “环保机构只成为国务院的组成机构是不够的。”顾海兵补充说:“还应该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时,他认为,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要求,环保部门要实行垂直管理。没有垂直就没有权威,环境执法就会受地方政府制约。他主张采取中央、大区到城市3个层次的垂直管理。就省来说,应该实行省、市、县3个层次的垂直管理。同时,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增加环境保护人员编制。
  权责是统一的。顾海兵说,环保总局升为部之后,就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和管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环保机构要公开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要定期公布环保部门的工作情况。他还强调,作为国家环保机构的咨询单位——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要各尽其职,而且委员的选举要公正、公开。“公众参与、举报奖励等都应该形成制度,对污染企业的监督也要采取随机检查和抽查等多种形式。”顾海兵最后说。

《中国环境报》200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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