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sion 发表于 2008-4-6 11:10

理论工作时间 != 实际工作时间?

有人见过这样的合同吗?公司付 X wochenstunden的钱,但Arbeitsstunden 为 Y wochenstunden, Y > X!!!:mad:

吃晚饭了 发表于 2008-4-6 11:22

很多合同会写你的工资已经包含了加班费。这样的话,你就是1周60小时工作,也没有额外的钱了。

你可以把原话贴出来让大家看看。

龙的传猫 发表于 2008-4-6 11:56

不太合理,可以问问公司吧?要么工作小时数一定,要么说上多打了多少给多少加班费。多出来的时间一定有一个说法。

zoe_cheng 发表于 2008-4-6 12:41

听说很多是这样的,做40付35

Polier 发表于 2008-4-6 13:09

在德国加班都是自愿的,你可以不多干,
前提
1,你有能力在短时间搞定
2,甘当落后青年,其他德国人都加班,你不加

Klavier1983 发表于 2008-4-6 20:37

:o :o :o

UCer 发表于 2008-4-7 16:48

原帖由 Polier 于 2008-4-6 13: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加班都是自愿的,你可以不多干,
前提
1,你有能力在短时间搞定
2,甘当落后青年,其他德国人都加班,你不加
同意,我们公司就是这样子。合同上40个小时,R&D部门,绝大多数的人都超过这个时间。
按时走没问题,不过觉得很奇怪。肯定有人觉得你不积极。

没有翅膀的天使 发表于 2008-4-7 17:52

我们公司是这样规定的,理论工作时间(Tarif里写的)是比如40小时,实际要工作42,5小时.多出来的2,5小时是没有额外工资的.

c76de 发表于 2008-4-7 18:03

$bs$ $bs$ $bs$

Klavier1983 发表于 2008-4-7 21:14

$闭嘴$ 这就是为什么“剩余价值理论”会诞生在德国的原因了~

fusion 发表于 2008-4-8 23:17

因为项目或个别原因加班,或公司里大家都是这么做,可以理解。但我觉得不能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合同上明确写着“... ein Bruttomonatsgehalt in Höhe von A

cd-f 发表于 2008-4-8 23:25

我们公司是加班不给加班,算GLEITTAG,可以倒休的。

duisburg1 发表于 2008-4-9 12:27

每个月前十个加班小时算是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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