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igh2007 发表于 2008-4-9 10:25

据我所知,贵重物品入德国关必须先到ZOLLAMT申报入关,就是所谓得填表,说明你这东西是自己用还是用做商业行为,是短期在德国存放还是拿到德国不再带走(包括交易)。如果是短期在德国境内,你必须先把物品得税交上,等你日后带它离境时这钱会退给你。长期的就不用说了,交了就要不回来了。

解决方法我觉得没什么好解决了,实话实说吧,声明你自己用得,不是走私。关于这种出入境得规定不甚了解。态度好点应该没什么问题。外国人培训这种调查人员的时候最注重看对方得态度和言辞,你要表现出不诚恳,那就玩完了。。。

当然我这只是自己所知道得经验之谈,如果觉得危险,还是请律师吧。。。

还有楼上哪位说得?首饰都带身上就OK了,个人感觉撑死是过那个检测得时候都摘下来放盒子里,过去再带上。拿着个包装好好得贵重物品。。。很容易被认为走私,因为那样像“货"。

[ 本帖最后由 pchigh2007 于 2008-4-9 10:38 编辑 ]

nana1 发表于 2008-4-9 10:35

原帖由 giantfish 于 2008-4-9 01: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楼上介绍这应该是发生在2002年前的事(别拍我砖, 我怕怕:mad: :mad: ).
的确是2002年前,是妈妈给的嫁妆呗

c76de 发表于 2008-4-9 15:25

现在真得搞不懂了,怎么这样也要交税的?如果我东西在中国买的,那里已经交过税了,为什么到德国我还要交呢?$考虑$

LILY叶子 发表于 2008-4-9 15:37

谢谢各位关心,我还没有签字认罪的,今天准备先去问下律师$m2$ $m2$ $m2$ $m2$

雨蝶 发表于 2008-4-9 15:58

原帖由 c76de 于 2008-4-9 15: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真得搞不懂了,怎么这样也要交税的?如果我东西在中国买的,那里已经交过税了,为什么到德国我还要交呢?$考虑$

你在中国交的税,如果在境外使用,应该可以要求退税吧?然后德国这里交一份税就好了?$考虑$ $考虑$

pidi 发表于 2008-4-9 17:05

在中国交得是消费税。入德国需要交进口关税。
属地不同,税不同。

原帖由 c76de 于 2008-4-9 15: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真得搞不懂了,怎么这样也要交税的?如果我东西在中国买的,那里已经交过税了,为什么到德国我还要交呢?$考虑$

七彩阳光 发表于 2008-4-9 18:34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7 10: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in bekanntes Beispiel:
http://www.focus.de/panorama/boulevard/steuerhinterziehung_aid_114587.html

Zollverwaltungsgesetz

§ 32 Nichtverfolgung von Steuerstraftaten und Steuerordnungswidrigkeite ...

$支持$ $支持$ 太厉害了!!

c76de 发表于 2008-4-9 21:43

那么如此说来如果我在中国买了比较贵重的物品最好还是不要带到德国来,否则还要交这个进口的关税的!:( 不管是不是自己用的?

大西米 发表于 2008-7-14 10:25

不知道LZ的事情最后结果如何?能不能出来说明一下,偶GF现在也碰到同样的情况,而且最近又正好在考试,真是急死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4 11: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4 11:4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7-14 11:46

灌水用户名 发表于 2008-7-14 14:10

是这样的,我父母跟团去香港旅游时,没有买任何东西,但是同团其他的人有的买了很多首饰,就让我父母每人帮他们佩戴一点,否则一个人戴那么多项链和戒指还有手镯什么的,百分百要被海关扣下交税的。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8-7-14 16:33

回复 43# 的帖子

你父母这样做是不对的,是协助偷税漏税,希望下次不要了!!!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8-7-14 16:41

LZ带金条过来干啥?正常人的常理都不会这样吧。。。海关怀疑你走私是正常的

灌水用户名 发表于 2008-7-14 16:47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7-14 16: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父母这样做是不对的,是协助偷税漏税,希望下次不要了!!!

下次就等你去举报啦,给你一个举报的机会$bye$

留声机 发表于 2008-7-14 16:59

德国海关到不是专门针对中国人,对德国人也是那样
还是因为
1。国家确实穷多了
2。错误的欧元

kittyswings 发表于 2008-7-15 14:11

老老实实交罚款吧,偶上次从香港买了包包(还是拆了包装的)价值是1500多欧,第一次罚款在机场300欧,然后要看工资证明,之后又罚了200欧。没有别的办法啦。

ctjgao 发表于 2008-7-16 12:31

我也在法兰克福机场有过类似经历。我当时带了我的婚纱和老公的boss西服入关。海关说我的婚纱要缴税,我说我100欧在中国买的,他死也不信,问我要发票。我说没有。然后他又问西服,我说西服是德国买的。后来他把我的包包翻了个遍,很不情愿的放我走了。我觉得楼主的问题是把发票给他看了,如果没发票,楼主强调钻戒是假的,或是说钻戒是德国买的,估计他就把你放了。

[ 本帖最后由 ctjgao 于 2008-7-16 12:36 编辑 ]

灌水用户名 发表于 2008-7-16 16:20

那我下次来德国带上10个蛇皮袋,会不会被当作LV包包要我交关税啊$汗$

yongzhang 发表于 2008-7-16 19:48

第一:这里有一个相应的纳税行为,(Tatbestand der Einfuhr)
第二:问题在于有没有相应的免税条款.免除进口增值税的前提是相应的Vorschriften für die außertariflichen Zollbefreiungen.
相应的免税条款是在ZollbefreiungsVO中规定的.
结婚赠品这里不适应,因为首饰价值超过1000欧元.
gewöhnlichen Wohnsitz可以试一试,但是我认为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我可以告诉你,你的案子只有精通海关法的律师或者是税务顾问才可以帮你.普通的律师是根本不懂这些的.这些精通海关法的律师或者是税务顾问的收费你自己可以想一想.

你女友最大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把税退回来.她的问题是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行为.如果海关追缴的话,她会有很多麻烦的.Es ist eine Strafttat.

所有权关系在海关法中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进口的物品是不是属于进口的人是不重要的.否则的话,海关如何抓走私犯呢.
你如果在美国买了首饰,带进欧盟,也是要交进口增值税的.很多没有被海关抓住,不等于这就是合法的.
Jeder hat das Recht auf das Recht. Keier hat das Recht auf Unrecht.

skystar 发表于 2008-7-16 21:02

最多貌似可以带145欧的东西
最近一直在看kabel eins的kontrolle的节目,法兰克福机场的海关专门抓那些带很多首饰的人
因为可以罚款很多

violazen 发表于 2008-7-16 22:53

原帖由 skystar 于 2008-7-16 21: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多貌似可以带145欧的东西
最近一直在看kabel eins的kontrolle的节目,法兰克福机场的海关专门抓那些带很多首饰的人
因为可以罚款很多
$握手$ $握手$ 那个光头高个的,搜人行李貌似很过瘾。
其实法兰克福搜得紧的就是绿色通道,如果走报关通道,老老实实交待一两样东西,说不确定该不该报关,兴许还能被放行,至少行李应该是不会再当嫌疑犯那样被搜了。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8-10 20:43

如果是自用的,不犯法,海关还必须退还你的钱,但你事先申报了吗?

小顾 发表于 2008-8-10 20:58

看着怕怕的,这次我打算回国结婚的,回来一定会带一个戒指回来,自己用的话,真的报了说能退回来么?$汗$ $汗$ $郁闷$ $郁闷$

Luci宝贝 发表于 2008-8-11 10:46

难道自用的名牌包也要交税, 我自己背着进关, 不行吗$frage$

all1 发表于 2008-8-12 00:49

1,尽量不要从法兰克福过关,宁可转机
2,别带包装

richard.cai 发表于 2013-6-7 16:05

{:2_225:}

心阳 发表于 2013-6-7 17:16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4-8 10:27
Ohne Unterlagen kann ich jetzt zuerst nur so schreiben. LZ soll das Schreiben noch nicht verwend ...

果真是 太有才了! 佩服!

horse 发表于 2013-6-8 01:44

giantfish 发表于 2008-4-9 01:02
LS 真牛!!!

$高$ $高$ $高$


这金条可比铁块沉多了,海关看了居然会放行,的确是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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