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查仙桃排污费核定工作
作者:李飞 李虹炜 杨军 日期:2008-04-10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排污费核定工作,规范排污费核定程序、核定标准和执法行为,近日,湖北省环保局排污费核定检查组对仙桃市2007年第四季度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仙桃市的主要企业和重点企业。检查组首先查看了2007年第四季度全市所有企业排污费核定的相关档案资料,深入仙磷化工、仙隆化工等9家单位了解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并对9家单位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检查组将依据抽查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9家企业的排污费进行重新核定,如发现少核或者漏核排污费的,将全部上缴省国库。
《中国环境报》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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