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0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14 00:10

原帖由 PimmsL.D.N. 于 2008-4-14 00: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网上说来说去的,不要太当真了
还是和气点的好,
灌水结束,关了浏览器后
还是希望自己心情好点的不是嘛。
$握手$ $握手$ $握手$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11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论坛的好处,我把帖子回在这里,她明天会来看的。
论坛里反映出来的东西,或者说网上反映出来的人
就和照哈哈镜一样
走样的
别太当真。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1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2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13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你认为她不是真金$frage$

她是人肉做的,和你和我一样。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4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15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我心情真的很好呀。我心情不好时从来不跟人吵架。我只有心情好了,才会有兴致斗嘴。

可是你谈到的内容,
都是有点积怨挑人吵架的味道
让人很难相信你心情好
除非你是以积怨争吵为快乐的,
你肯定不是。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6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17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你想说大S压根就不是她自己说的那样。你。。。。难道生活中认识她真人吗$考虑$
我和她的交情,就像我和你一样
生活中不认识她也不认识你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19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随便猜,随便猜。喏,大S已经猜我家庭岌岌可危了,你呢,可以猜得更离谱些。
我不猜
你和我说话的时候
怎么表现的,我就怎么理解啦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19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20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21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笑痛肚皮了$m17$ $m17$ $m17$

你可实诚到家了

$frage$ $frage$ $frage$
做人实诚有什么可笑的。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22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4-14 00: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的理解也走样了,因为你刚才自己说的,网上很多表现都走样的
这是有可能的,
我不坚持这个主张啊
既然走样,那就和气点,看淡点。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22

PimmsL.D.N. 发表于 2008-4-14 00:23

0

偶睡觉去了
晚安。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00:23

dedication 发表于 2008-4-14 01:40

开心的开始新生活啊单身的年青女人

或许和前夫还能破镜重圆呢,受今天下午看的电影的影响了

莫少 发表于 2008-4-14 01:46

dedication 发表于 2008-4-14 02:06

原帖由 莫少 于 2008-4-14 0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前只听说玩了黑社会大哥的女人要被逼着付分手费,现在居然良家妇女都学黑道了!
妹子你自己有手有脚的,干点啥小买卖不行呢,干嘛讹人钱财?
我提你托着点脸,别掉地上了.

人家没讹,是人家老公为了尽快撇清关系,自己提出给的

要我说就开开心心开始新生活,彻底点
没孩子,才结婚不到3年,就当再次失恋,没什么损失的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4-14 02:36

600欧很好了哦。打散工都没有这个钱。$NO$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14 07:28

原帖由 PimmsL.D.N. 于 2008-4-14 00: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是人肉做的,和你和我一样。


看得非常透彻;)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14 07:29

原帖由 莫少 于 2008-4-14 0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前只听说玩了黑社会大哥的女人要被逼着付分手费,现在居然良家妇女都学黑道了!
妹子你自己有手有脚的,干点啥小买卖不行呢,干嘛讹人钱财?
我提你托着点脸,别掉地上了.


:D :D :D

我没有嘲笑LZ的意思啊,我就觉得这句话特别逗

mausreis 发表于 2008-4-14 08:42

我的天,仗着内嫁就能口不择言,00:23还在胡搅蛮缠?幸福的人不会这么整晚上在网上耗着吧。

llleeeooo 发表于 2008-4-14 08:55

如果要长居,托住他,五月份不远了,而且要从离婚开始到结束还要一段时间。只是因为结婚而长居需要一张由男方单位开出的工作或者工资的证明。这个证明男方能不能给女方?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4-14 10:45

最后什么个结论 $frage$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14 10:53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8-4-14 08: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天,仗着内嫁就能口不择言,00:23还在胡搅蛮缠?幸福的人不会这么整晚上在网上耗着吧。
正好相反吧,幸福的人都是时间由自己控制,喜欢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就做什么,没有谁给予规定,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限制他(她)。

@dolc.de 发表于 2008-4-14 10:58

Blüte 发表于 2008-4-14 11:00

崔兔,你有必要把大S扯进去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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