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 发表于 2008-4-15 12:31

我改了,没有换护照,只是在护照的备注页上面注明“持照人又名blablabla",然后盖章:)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15 21:27

:cool: :cool: 这么简单?!

AWIWI 发表于 2008-4-16 16:59

原帖由 龙眼啊龙眼 于 2008-4-15 12: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婚以后,在Standesamt办理加夫姓的证明,中国人和德国人结婚,如果改姓氏的话,要将材料寄到柏林办理,约4-6周。收费17欧元。

等拿到这个Bescheinigung ueber die Namensfuehrung证明以后,带上结婚证,护 ...
换新护照,也不给写在第一页的。我当时就是正好也要换护照,但是在汉堡的大使馆就只能把改过的姓写在加页里。

Jingxin 发表于 2008-4-16 20:59

我在网上看到的,可以看看


申请在护照内加注夫姓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可申请在本人护照上加注夫姓,但资料页的姓名及姓名拼音不得更改;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办理此类加注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1.    申请人护照原件(护照内须有德国合法居留);
2.    按要求详细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WORD格式,PDF格式);表内外文姓名一栏的填写应以结婚证为准。
3.    申请人护照照片1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
4.    结婚证(Heiratsurkunde)原件和家庭户口本(Familienbuch)原件或其它官方开具的更名书面证明;如在国内结婚,还需相关公证书。
5.    配偶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1.    正常办证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注手续费10欧元;
2.    当日取照,收取特急费30欧元(原则上不受理特急件);次日取照,收取加急费20欧元;可办理回寄业务,回邮邮资及手续费5欧元。
3.    以上费用须用现金支付。
注:不再办理护照的婚姻状况(未婚,已婚或离婚)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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