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02

车祸责任问题,请教!新情况!!!

今天早上骑车去上课,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了,没什么重伤,伤了踝关节的韧带。上来个警察说责任在我,理由是那个班马线只能行人使用的,说那辆汽车有点擦脏了,我可能要付钱。
当时我是跟着前面一个骑车的过斑马线的,胆子比较小,我一直都骑得很慢。那辆车停了一下让前面那个德国人过了,我过得时候她就突然加速过来了,我急忙转了一下把手,才没撞个个正着。他说没看见我,可我觉得当时那个开车的人是故意的。
警察叫我在家等信 。
从医院回家的时候,我说可以乘公车,但医生说走路可能加重炎症,给叫了一辆出租,说不用我付钱的。结果在车上的时候那司机打了个什么电话,跟我说我得付钱,还叫我回头找studentenwerk或者那个撞我汽车返回给我。这个我也太不明白怎么回事。
想请教一下各位大侠,能不能给解释解释怎么回事?我是不是必须得赔那个汽车弄脏的钱啊?1ing

刚警察给打电话了,说明天要我带上护照去finanzamt交35欧,这钱是什么名目阿?算strafe吗?是不是必须交阿?

[ 本帖最后由 danceonwind 于 2008-4-23 12:20 编辑 ]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2:12

斑马线汽车都敢撞人。真是没有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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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骑车去上课,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了,没什么重伤,伤了踝关节的韧带。上来个警察说责任在我,理由是那个班马线只能行人使用的,说那辆汽车有点擦脏了,我可能要付钱。
当时我是跟着前面一个骑车的过 ...

Schwert 发表于 2008-4-16 12:19

Leider

Leider, tatsächlich du bist schuldig bei dem Unfall.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21

是啊,当时警察很不客气地说责任在我,还说那个开车的是如何如何说的,好像我在撒谎一样。她是突然加速的阿,在班马线不是应该减速的吗?后来给我检查的地那个急救人员悄悄跟我说,你受了伤,比较紧张,现在不用跟他分辨,等收到他的信,自己在看他说的是不是正确,不是的话,你一定要反驳,这是你的权利。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24

关键我觉得她是故意的。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8-4-1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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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骑车去上课,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了,没什么重伤,伤了踝关节的韧带。上来个警察说责任在我,理由是那个班马线只能行人使用的,说那辆汽车有点擦脏了,我可能要付钱。
当时我是跟着前面一个骑车的过 ...
首先你骑车的区域是否允许骑车这很重要,这关系到你有没有责任.
其次不管怎么说,在人行道上汽车撞人就是不对(前提,没有红绿灯),司机是难辞其咎的,如果警察态度恶劣,你可以投诉他.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2:41

帮你查了一下,情况不妙啊

你过斑马线没有下自行车吗?哪你就不算行人,算机动车辆。
除非车闯红灯了,你没有先行权。
看来自行车真是害死人啊。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Ein Radfahrer, der sich als solcher fortbewegt, genießt bei Überquerung der Fahrbahn auf einem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nicht diesen Schutz (OLG Hamm, 13 U 219/91).


Radfahrer haben auf einem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keinen Vorrang gegenüber dem fließenden Verkehr gem § 26 (1) StVO, es sei denn, sie schieben ihr Rad. Andernfalls handeln sie verbotswidrig.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e dienen dem Schutz von Fußgängern und Rollstuhlfahrern (OLG Düsseldorf, Az. 5 Ss (Owi) 39/98).


Zwischen einem Radfahrer, der einen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verkehrswidrig befährt, und einem Kraftfahrer, der sich nicht mit nachweisbar mäßiger Geschwindigkeit genähert hat, ist der Schaden zu teilen (AG Köln, 266 C 1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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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骑车去上课,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了,没什么重伤,伤了踝关节的韧带。上来个警察说责任在我,理由是那个班马线只能行人使用的,说那辆汽车有点擦脏了,我可能要付钱。
当时我是跟着前面一个骑车的过 ...

[ 本帖最后由 kaitian 于 2008-4-16 12:44 编辑 ]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2:48

过马路必须要推着自行车走。否则没有先行权

Der gesicherte Überweg schütze nur Fußgänger und Rollstuhlfahrer, nicht jedoch Radfahrer. Vielmehr habe der Radfahrer verbotswidrig gehandelt. Der Radfahrer hätte nur dann die Vorfahrt auf dem Fußgängerüberweg beanspruchen können, wenn er von seinem Rad abgestiegen wäre und es als Fußgänger über den Zebrastreifen geschoben hätte.

(OLG Düsseldorf Az.: 5 Ss OWi 39/98, Urteil vom 27.07.1998)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54

我差不多是双脚尖点着地走的,没看见有红绿灯阿

[ 本帖最后由 danceonwind 于 2008-4-16 12:55 编辑 ]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2:56

这个理由有些那个,不是逗我们玩吧。
从自行车下来,推着自行车走,才叫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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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不多是双脚尖点着地走的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3:00

其实我也没有要逃避责任的意思,主要是觉得那人是故意的,她先让了我前面的德国人,我看他停了,就跟着过去,车就撞过来了
谢谢楼上热心帮忙啊。

[ 本帖最后由 danceonwind 于 2008-4-16 13:01 编辑 ]

cmh 发表于 2008-4-16 13:02

照法条看, 楼主确实有错. 但这也不代表那辆汽车就没错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3:03

基本是teil kosten
他不付你医药费,你也不用帮他修车

要找证人,证明司机是故意撞过来。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3:05

接下来就等警察的信了,看他怎么说,有问题还得来请教大家。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3:06

警察只说了那个车主怎么怎么说,根本没有提到证人。当时有俩个年轻的德国人在场的。但后来我被救护车送走了,不知道证人时怎么说的。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4-16 14:25

楼主说的是否是全部的事实?
如果是白条的斑马线,又没有红绿灯的话,无论骑车人是否从自行车上下来,汽车都应该避让,这是在德国的司机基本的道德。这个警察明显是在偏袒那个司机。但是奇怪的是那个司机会故意撞你,因为很少有司机会故意制造车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无论如何,这件事楼主绝对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理论上来说这个情况下骑车人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它们故意整人的话就难说了。楼主如果是学生建议去咨询一下学校的律师。$考虑$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4:35

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红绿灯。
只是从当时的情况看来,她不可能没有看见我啊,我就跟在前面那个德国人的后面,那人骑得很快,我骑得慢些,所以他很快就过了斑马线了,我还没有。轮到我过得时候,她就突然加速开过来了。

sinux 发表于 2008-4-16 14:41

kaitian引用的条例里面很清楚了,应该属于这个情况,部分赔偿。毕竟道德和法律还是有区别的。但是的确开车第一要注意的就是行人和自行车,哪怕他们没有遵守规则,也得让。

Zwischen einem Radfahrer, der einen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verkehrswidrig befährt, und einem Kraftfahrer, der sich nicht mit nachweisbar mäßiger Geschwindigkeit genähert hat, ist der Schaden zu teilen (AG Köln, 266 C 135/83).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4:45

那个警察就是阴阳怪气的,他问我从哪来,我说中国,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学生,我说是的。他古怪的笑了一下,嘟哝了什么,当时急救人员给我量血压,我也没听得清楚,就听到个chinese,我问他说的什么,他不肯重复了。我看了一眼旁边那个急救人员,他冲我很尴尬的笑笑,说,没什么,他问你的Nationalitaet 是不是chinesisch。我也没多想,现在想来肯定不是问国籍的,因为我先前已经说过了。

naktou 发表于 2008-4-16 14:58

斑马线确实是给行人走的,骑车要走专门的道。不过谁会注意这个啊,都是非机动车,开车的从情理上是该让非机动车的。

xumeng 发表于 2008-4-16 15:09

$m7$ lz说实话,谁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开车的装了你有什么好处, 自己还要去修车,很麻烦的。 她估计确实没看见你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4-16 15:53

“没看见”不能作为事故的理由,尤其对机动车司机而言,因为他们承担更多的责任。更何况是那辆车撞上你的,而不是你撞上它的,所以无论如何应该据理力争。但是楼主不要说是跟着前面的人过的,就说是因为前面的人过去的时候汽车停下了,所以你认为它让你先行,你才走的。汽车原来是停着的,它起动的时候你是否是在马路上的,还是它起动以后你才上的马路?如果你已经上了马路,汽车还起动以至于撞了你,无论她有什么理由,都是司机的问题。这件事找个律师估计是不可避免的。
还有那个警察,如果他说了关于中国人的坏话,而且那个急救人员愿意作证的话,你告他种族歧视都可以。

sinux 发表于 2008-4-16 15:59

安慰lz,不过重点现在还是放在双方schaden teilen上,等信了。

别人的阴阳怪气,开车的人到底是故意不故意,这个缺少法律依据。

现在德国在媒体恶意宣传的这个氛围里,sb太多了,所以消消气!

话说回来,毕竟你不是行人在这件事情上。$握手$

xumeng 发表于 2008-4-16 16:03

$m7$ 欧想欧没说清楚,如果她看见你还这么做,那就是谋杀,属刑事案件

sissico 发表于 2008-4-16 18:04

楼主会不会逆行啊?所以司机才没看见你?

我就是逆行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的时候被车撞了,虽然人没受太大的伤但是自行车报废,手背上现在还有个疤呢:(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9:24

谢谢大家关心。
我不是逆行,那是个小路口,没有自行车道,斑马线中间还有个小块地儿,我是先过的左边来车这一半,准备过右边来车那半,那车原来是停着的,我刚要过,她就加速开过来了,而且那斑马线很短,不是大路口那种长长的,彼此离得很近,所以有点怀疑她是故意的,不过听大家一说,想来她可能是没看见,谁叫我人小车也小呢:(
那是上课时经常过的地方,我以前不是很清楚斑马线的问题,因为有好几次,汽车没有让我先过的时候,旁边同行的人,也是骑车的冲汽车嚷嚷,说他们应该让我们先过,所以我还以为是应该的,现在知道了,以后一定注意。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9:2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4-16 16: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7$ 欧想欧没说清楚,如果她看见你还这么做,那就是谋杀,属刑事案件

赫赫,这个mm说话真好玩儿,谢谢啦,先等那警察的信吧。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4-16 21:39

同情:(
首先要看你相对与那辆车是从左向右,还是从右向左。如果你是从他的左侧向右的话,他具有先行权。
另外,他可能以为你的速度和前面的一样,能迅速过去,就提前启动了。
最好找找看是否证人也看到了。

pidi 发表于 2008-4-17 11:34

ta这个不是路口,是一条路中得中段得斑马线。不管他t怎么穿行,只要ta是骑在自行车上,ta都没有先行权。都应该停下来等汽车过。
行人则不同,有先行权。
所以给骑自行车得朋友提醒。过马路要下自行车。这样你才有先行权。
其次,不管是行人还是骑自行车,没有人行道,切勿自行穿行马路,危险加上出了车祸你要负绝大部分责任(如果不是全责得话)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4-16 21: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
首先要看你相对与那辆车是从左向右,还是从右向左。如果你是从他的左侧向右的话,他具有先行权。
另外,他可能以为你的速度和前面的一样,能迅速过去,就提前启动了。
最好找找看是否证人也看到了。

violazen 发表于 2008-4-17 13:55

lz不要太认为她是故意的了,她可能是个粗心没耐心的司机,但是开车的都知道,没人真会故意去撞人。你一直假设她故意,这个性质太不一样了,搞得自己郁闷,没啥意思。
lz看看那个小路口有没有这个标记? Fußgängerüberweg,没有红绿灯,司机是必须让斑马线的人,即使你坐在自行车上,主要责任应该还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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