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4-16 21:23

以后大家卖东西有一点要注意 :-) 个人经历大家借鉴

上个礼拜ebay上卖了一个东西 在beschreibung里没有注明是否可以当面取货 邮寄方式 versichert Versand和Nachnahme付款方式 ueberweisung, Nachnahme
买家坚持要求要当面取货 他的理由就是一个案例: Gerichtsurteil des Amtsgerichtes Koblenz (Az: 151 C 624/06)   具体说的内容就是: 卖家在网上卖几个座凳,但是邮费远高于座凳本身的价格, 买家要求当面取货, 卖家不肯. 结果卖家败诉.

总之如果我要和买家打官司赢面很小
我和买家来回N封email争论, 总觉得气短, 毕竟人家有理有据的 所以最后在比较忙碌的情况和买家当面交易了. 当然交易比较顺利没有什么问题.

借此事情我想提醒ebay玩家注意的就是: 如果您不喜欢当面交易 或者 成交以后时间上不方便当面交易的 请在beschreibung中注明: 不接受当面交易.

呵呵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谢谢

孤单背影 发表于 2008-4-16 21:32

明白了,谢谢

thermo 发表于 2008-4-17 00:33

真不知道这种情况呢,谢谢,收藏一下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4-17 11:18

我玩了ebay这几年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 这次自己经历过了 所以也算学到了点东西 呵呵

minichips 发表于 2008-4-17 21:57

那你如果说你不在你所注册的那个城市呢?
我好几次都说我因为PRAKTIKUM不在所注册的城市,没有办法当面交易,买家也没有办法啊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4-17 23:23

原帖由 minichips 于 2008-4-17 22: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如果说你不在你所注册的那个城市呢?
我好几次都说我因为PRAKTIKUM不在所注册的城市,没有办法当面交易,买家也没有办法啊
我说了   我最后给他三个 选择 1 vorkasse 2 等我有空的时候我联系他交易后来他选了后者 呵呵 3 你不付钱我给差评
就这样 呵呵

杨痒痒 发表于 2008-4-18 22:00

提醒:就是当面交易,最好也写一张交易凭证,互相签名(最重要的是买家的)。以免买家到时候说没拿到货。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4-18 22:46

原帖由 杨痒痒 于 2008-4-18 23: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提醒:就是当面交易,最好也写一张交易凭证,互相签名(最重要的是买家的)。以免买家到时候说没拿到货。
的确 还好我有这个好习惯以免德国一些无聊的人 呵呵 谢谢提醒

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08-4-25 13:51

学习了

between 发表于 2008-4-3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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