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监测能力的地区暂缓审批新建项目
作者:李永胜 周秀芳 日期:2008-04-22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将强化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对没有形成监测能力的旗、县、市、区,将暂缓审批其新建项目。
据介绍,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是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监测体系建设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101个旗、县、市、区中仍有26个没有设立环境监测站,而已设立的75个三级环境监测站中,具有监测能力的也仅有32个,且监测设备简陋。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支持盟、市二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于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旗、县、市、区,优先支持建设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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