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ric 发表于 2008-4-23 08:51

有点危险...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4-23 10:11

叫嚷和打人是有本质区别的。再叫也伤不了人,打人是会死人的。更何况是男人打女人。如果倒过来,男人对女人叫嚷,女人打男人还勉强可以接受。
这样的人,再打人就叫警察,然后就分手。

zabj 发表于 2008-4-23 11:41

zabj 发表于 2008-4-23 11:4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4-23 11:43

adatyan 发表于 2008-4-23 12:01

坚决分手。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不能要。

向日葵武士 发表于 2008-4-23 12:31

一物降一物

evayanny 发表于 2008-4-23 12:32

mausreis 发表于 2008-4-23 13:36

有报复心的一定没爱心。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4-23 13:36

原帖由 DalaiLama 于 2008-4-22 22:0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的能动粗, 女的能嚷嚷, 我们搞藏毒, 正缺这两种, 把他们引见给我吧! ;)

哈哈哈......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