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ric
发表于 2008-4-23 08:51
有点危险...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4-23 10:11
叫嚷和打人是有本质区别的。再叫也伤不了人,打人是会死人的。更何况是男人打女人。如果倒过来,男人对女人叫嚷,女人打男人还勉强可以接受。
这样的人,再打人就叫警察,然后就分手。
zabj
发表于 2008-4-23 11:41
zabj
发表于 2008-4-23 11:4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4-23 11:43
adatyan
发表于 2008-4-23 12:01
坚决分手。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不能要。
向日葵武士
发表于 2008-4-23 12:31
一物降一物
evayanny
发表于 2008-4-23 12:32
mausreis
发表于 2008-4-23 13:36
有报复心的一定没爱心。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4-23 13:36
原帖由 DalaiLama 于 2008-4-22 22:0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的能动粗, 女的能嚷嚷, 我们搞藏毒, 正缺这两种, 把他们引见给我吧! ;)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