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治太湖不力可一票否决
4月24日,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无锡举行。省委书记梁保华作出批示,省长罗志军出席并讲话。梁保华在批示中说,太湖水污染治理事关科学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根治太湖污染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治太、铁腕治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实行严格责任制,切实把防控蓝藻暴发和综合治理太湖水污染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治太工作每年取得实实在在新进展新成效,努力使太湖这颗“江南明珠”早日重现碧波美景。
罗志军强调,太湖水污染治理既是当前十分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市、县主要领导继续担任辖区入湖河道的“河长”,承担限期改善水质的责任。把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市、县小康建设指标考核内容,纳入省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指标体系,作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就太湖水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部署要求。会上省长罗志军向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和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聘书。赵克志代表省政府分别与苏南五市和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签订了“十一五”及2008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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