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5:11

原创!惊天骗案,真人真事,买房的有房的一定要看!

陈先生家住广州, 98年房改末班车给他补了套40多平米的房子,2006年的时候将这套房子卖掉,又买了一套新的100平米的房子,一家人高高兴兴住进了新家。原来这套70多平米的旧房子空了出来,陈先生想呀,不如先租出去,等过两年再看看卖不卖。于是通过正规中介放出租房广告,经过一番努力,通过中介跟梁先生签订了租房协议,房子正式租给了梁先生,月租1400元。房租每月打到陈先生的帐户上。梁先生交房租非常的准时,每月3号前陈先生都能按时收到房租。这样相安无事过了一年多。从今年开始,发现房租交得不大按时,总是拖了好几天,陈先生想,虽然晚了些,但毕竟还是交了,没多想。结果这两个月都没有交房租,陈先生害怕了,赶紧去旧房子看看。一看,吓了身汗出来。

开门的不是梁先生,是个陌生人。陈先生就质问他,那梁先生上哪去了?你又是谁?陌生人一看来人不认识,一上来就这么不客气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也火了,说:“我不认识你,我也不知道你说的那个是谁,我是这里的业主,已经住了大半年了!”陈先生一听懵了,什么这里的业主?明明他是业主啊!细细一问,两人都傻了。陌生人说,他就是从一个姓陈的人那儿买下这套房子的,大概是在7个月前。他还出示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房产证复印件。

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5:13

这下可彻底把陈先生吓坏了!他赶紧到房管局一查,结果让他浑身的血直往脚冲,浑身发凉,他的房子已经更名至现在这位陌生人名下了!就是说,房子已经被卖掉了!陈先生气坏了,他多次找到陌生人,找将房子卖掉的那家中介公司,多方收集材料。发现了一起手法高明的惊人骗案。

原来,那位梁先生,在跟他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偷偷将他的房产证复印件偷到手。随后,根据陈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时也需提供)伪造了陈先生的身份证。又伪造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房产证已经丢失。然后,梁生持陈先生的身份证和公证书到房管局报失房产证,两个星期后,他拿到了一份真的房产证。有了房产证,有了身份证,梁先生摇身一变,就成了拥有这套房子的业主陈先生。通过中介合法地将这套房子卖掉,套现40多万,人间蒸发。

陈先生索要房子无效后,将卖房中介、陌生人及房管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讨个说法。经一审判决下来,判定陌生人需归还房子给陈先生,房管局负责将名字更回于陈先生。中介无责任。这下陌生人蒙了,这是我花了40多万买回来的房子!!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再上诉至终审法庭,依然无果。法院说,本案中,陈先生无过错,因此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你花了冤枉钱,要找梁先生,作另案处理。

kxww100 发表于 2008-5-5 15:15

这是转天原创吧?$考虑$ $考虑$

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5:16

:( 是我自己写得,好不好!

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5:18

我妈说给我听,然后我写下来的。$m13$ 冤枉啊

kxww100 发表于 2008-5-5 15:19

原帖由 贝壳 于 2008-5-5 16: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妈说给我听,然后我写下来的。$m13$ 冤枉啊
$汗$ $汗$ $汗$ 这木乖吖,加分加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5-5 15:32

原创一定要这样开头:

上星期给我妈打电话,我妈问我,还记得你二姨他三舅暗恋的小学同学秀儿的表弟的大侄子不?他被人骗惨了...不过还好算是虚惊一场...$汗$ $汗$

小瓶盖儿 发表于 2008-5-5 15:35

lz可以去写报纸,蛮像的捏:D :D 怪不得斑斑以为是靠皮的:D

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6:09

哦,是这样的!

谢谢k斑斑!
谢谢大家捧场!

贝壳 发表于 2008-5-5 16:11

听了这件事情觉得蛮可怕的,现在的骗子都是高智商,防不胜防啊!

因为自己也经历了一宗,想想也蛮后怕的。大家有兴趣听的话,那天我码给大家看看,讲讲我自己,不,我妈的惊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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