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星光下 发表于 2008-5-7 09:41

如何解决印染业给水环境带来的压力? 江西严格环保准入条件

  来源:第1版 作者:熊志强 邹新 日期:2008-05-07
  本报讯 为实现“一流水质”的环境保护目标,江西省环保局针对印染行业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水环境压力大的特点,近日印发了《关于江西省印染行业环保准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在江河源头水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干流及其两侧岸线外延1公里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和湖库区域禁止建设印染企业;峡江以下到南昌市赣江段区域、修水流域、五河水源涵养地及省辖市城区上游、环鄱阳湖30公里内禁止建设印染企业。
  “意见”规定,原则上印染行业新扩改建项目CODcr总量指标应通过区域淘汰落后污染企业获得;印染行业新扩改建项目外排废水中CODcr必须≤80mg/l,色度≤30(稀释倍数),SS≤50mg/l,全盐量≤1000mg/l;印染行业新扩改建项目必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回用”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全厂水循环利用率必须大于30%以上;印染废水治理应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技术和生物处理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路线,不应采用单一的物理化学处理单元作为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流程;废水处理及运行必须实行自动化控制,废水总排口必须安装废水自动计量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印染行业新扩改建项目工艺装备和资源消耗等指标应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中国环境报》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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