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星光下 发表于 2008-5-7 09:43

排名靠后且未采取任何整改行动 山西6县市被区域限批

  本报讯 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对1~4月全省11个重点城市和10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决定从即日起,对排名靠后且没有采取任何整改行动的偏关县、原平市、静乐县、定襄县、盂县、兴县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受理除污染减排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
  据统计,2008年4月,山西省11个重点城市共实现二级以上天数318天,比去年同期增长3.58%。今年前4个月,山西省11个重点城市累计实现二级以上天数1126天,同比增长21.08%。102个县(市、区)平均实现二级以上天数83天,同比增长74.46%。
  通报要求,在山西省要求的今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15个重点县(市)中,二级以上天数排在后5位的神池县、方山县、五寨县、左云县和垣曲县,要在5月20日前拿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方案,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境改善步伐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如期实现。
  对2008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排名靠后又未按时向省环保局上报限期整改方案和计划的17个县(市、区),省环保局将实施重点监控,并提出通报批评,限期于5月15日前上报限期整改方案和计划,逾期仍未上报的,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对其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对排名靠后且没有采取任何整改行动的偏关县、原平市、静乐县、定襄县、盂县、兴县从即日起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受理除污染减排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

《中国环境报》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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