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啊龙眼
发表于 2008-5-8 19:02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8 19: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越说越乱了,你搞错了,是搂主的老公出轨了,不是楼主出轨。
原帖由 DLIII 于 2008-5-8 17: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又吵起来了? 崔兔似乎特别容易惹别人拍她。
LZ我跟你说, 如果你铁了心想离婚分财产, 还是从你LG对你的感情下手吧。 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 如果你LG狠得下心, 你一分钱都可能拿不到, 如果他对你还有感情, 有愧疚心理, 你可能拿到一部分, 多少就看你们怎么商量了。 我认识有夫妻离婚的, 女人出轨, 男人自责对妻子关怀不够, 自己几乎净身出户。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5-8 17: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那个例子真的让人好感慨...
其实法律有时候只是一个工具而已,真正最后能得到什么结果,还要看被工具所使用的东西,就好像,一把小刀,它捅苹果,捅棉被,那是一捅就破,但是捅的是钢板水泥那就无用.
有人说离婚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良心(前提是错方在男方),真的是这样,现代复杂的人性已经很难评判到底出轨一方是否具有道德良心,但是,在无论什么样的出轨理由都已经伤害配偶的前提下,还拒不赔偿赡养费,想方设法转移财产的,良心真的是坏掉了...像你这个例子,无论什么理由,女方出轨的,其实已经造成对男方的伤害的,男方还能检讨自己,给女方赔偿,实在太难能可贵了...真是个好男人,也说明他真的很爱他这个前妻,这个女人以后迟早要后悔的吧.
催兔,拜托爬楼也仔细点,人家彩虹mm红色字体就DL回复的。扯楼主做啥?$NO$
Liv
发表于 2008-5-8 19:04
看到大S和兔子都进来了,赶紧跟进来看看。$汗$ $汗$
@dolc.de
发表于 2008-5-8 19:08
@dolc.de
发表于 2008-5-8 19:11
Ando
发表于 2008-5-8 19:12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8 20: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没听说过富豪找伴侣时也很注重对方的理财能力吗,当然自己人懂理财最好啦,自己人不懂,才交给外人管。
那些专业理财的人,也要结婚的,没规定他们非要和没有钱的人结婚,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和有钱 ...
既然不在乎别人的评论和看法,既然把网络当娱乐工具,又何必费尽口舌解释。let it be;)
龙眼啊龙眼
发表于 2008-5-8 19:14
原帖由 Ando 于 2008-5-8 20: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不在乎别人的评论和看法,既然把网络当娱乐工具,又何必费尽口舌解释。let it be;)
Le...............t it be 催兔~~~~~~~~~~~~~~~~~~~~~~~~~~~~~~~~~~~~~~~~~~~~~~~~~~~~~~~~~~~~~~~~~~~~~~~~~~~~~~~~~~~~~$m17$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8-5-8 19:19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8 20: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没听说过富豪找伴侣时也很注重对方的理财能力吗,当然自己人懂理财最好啦,自己人不懂,才交给外人管。
那些专业理财的人,也要结婚的,没规定他们非要和没有钱的人结婚,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和有钱 ...
扯那么一大堆,起因不过是因为我一句题外话"另外从你说LG财产全部由你掌管看来,你LG绝对没有高收入.我想不出,一个人不论是运气好还是能力高,不容易赚到的大钱会一文不剩地交给伴侣管理(在他有能力管理的前提下)."
仅仅是这么一句,你可以说上那么多.实在说明你的生活有多么空虚了.
你自己也承认了,你LG只是一般公薪族,所以证明我的猜测"你LG绝对没有高收入",并没有问题.不懂你JJWW那么半天是为了什么?
lola118
发表于 2008-5-8 19:52
原帖由 Ando 于 2008-5-8 17:5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总觉得崔兔的丈夫是她自己yy出来的。$angry
真的啊?$闭嘴$
xiaobu
发表于 2008-5-8 19:54
被老公宠的人多了,任性不任性是你自己的事情
不过损人的事情我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更不做,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
而人家楼主又没跟你顶
正如楼主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道德底线。有的人没法接受出轨,有的人因为各方面因素(比如孩子)不得不接受,但是还没有得健忘症,心里始终有个疤,这样的日子过着也未必会很幸福
离不离婚都是人家自己的决定
既然楼主过不了自己的这一关,想离婚了,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有什么不对
男人出轨,也不用老往女的身上找原因。一辈子心里只要一个女人的男人不多,只是很多人对于出轨只是心里想想,没有机会或者介于他们自己的道德观念,没有实际行动而已
龙眼啊龙眼
发表于 2008-5-8 20:02
原帖由 rosemaryhe 于 2008-5-8 20: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扯那么一大堆,起因不过是因为我一句题外话"另外从你说LG财产全部由你掌管看来,你LG绝对没有高收入.我想不出,一个人不论是运气好还是能力高,不容易赚到的大钱会一文不剩地交给伴侣管理(在他有能力管理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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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奏是找抽,每人给她一巴就行啦。$m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