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严查环保违法违纪案件
来源:第1版 作者:记者 胡早 日期:2008-05-08本报讯 记者从山西省纪检委了解到,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有52名政府官员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山西省纪检委书记金道铭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查处环保违法违纪案件,支持环保部门的工作。
山西省纪检委驻省环保局纪检监察室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执法监督与监察,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失职渎职、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不履行职责和不作为6方面重点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严肃查处。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促动下,全省共执行行政罚款6154.96万元。其中,省级立案355起,执行行政罚款1280多万元;市县两级立案1961起,执行行政罚款4874.96万元。省级立案查处违反“三同时”的案件39件,督促290个省级审批项目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对82个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一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官员受到处分,纪检监察部门对汾西土焦死灰复燃问题和襄汾违法建设问题进行了查处,共处理了20人;运城市环保局纪检组配合运城市纪委对闻喜、平陆和河津3个市县的环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共处理35人。山西省纪检委对稷山县、新绛县和绛县政府不执行省政府的决定和环保不作为问题进行了批评,责令3县政府在3日内对3家未关停的末位淘汰企业实施了关停和设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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