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后面还是走在前面?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不少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还是习惯于跟在后面,而不是走在前面。江苏省高邮市勒紧裤腰带投入3000万元整治黑液塘的事件,就颇令人感慨。虽然他们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从去年8月架设设备、开挖管道,克服暴雪、严寒等困难,对存放在3个池塘里的造纸黑液加快处理,并保证了达标排放,安全排除了当地群众“悬在头顶上的一颗炸弹”,这样的精神和做法值得赞赏。但疑问却也接踵而至:这些造纸黑液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在池塘里存了这么长时间?
新闻报道给出了答案。1983年~1998年的15年间,高邮造纸厂将烧碱法制浆产生的大量高浓度造纸黑液,分别贮存到龙虬镇南角村、朱家村和周巷镇薛南村等3处荡滩,总计面积达到944亩,体积126万立方米。这种黑液每升COD达10万多毫克,p H 值达到12,一旦决堤将给周边和下游居民带来生态灾难。
这就是症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企业生产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不允许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也不允许采取渗坑等方式排放或储存。高邮造纸厂这样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高邮市政府若说对这样的情形一无所知,恐怕不大不可能。而且,如果没有得到默许,这么多造纸黑液既不可能排到池塘里,更不可能一存就是15年。
不消说,导致这一状况的直接原因是当地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没有树立起走在前面的意识,而是得过且过地跟在后面。问题的积累缘于麻木和忽视。正是因为对污染问题缺乏源头控制和提前预防的思想,为了经济利益放松了对企业的环保要求,才导致污染企业能够心安理得地将废水日复一日地排向池塘,原本是一个在当时痛下决心就可能妥善解决的问题,最后演变成了一个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危害当地环境安全的大隐患。
同时,这样的状况还带来了另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后果,那就是地方政府负担的加重和企业治理成本的外部化。道理很简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产生的污染原本理应由企业治理,但地方政府监管约束的放松,使企业的污染问题逐渐积累演变为社会的安全问题,企业不具备善后的能力,而责任追究和赔偿等制度的缺乏,使得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在要求企业承担责任、消除风险和赔偿损失方面阻力重重。于是,治理负担便落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成本由社会承担。巨大的治理投入,使地方经济受到重大损失,当初依靠放松环境监管获得的利益也消耗殆尽。
跟在后面的恶果,由此可见一斑。倘不能在决策和管理的源头消除隐患,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中防微杜渐,而是总怀着侥幸甚至无所谓的心理跟在后面看看情形再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不断地救火,不断地付出沉重代价。
跟在后面,让我们吃足了苦头,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决策者开始逐渐转变观念,致力于走在前面。
环境优先。这个观念和思路已逐渐融入一些地方的发展方略。较早提出这个口号的江苏省,正是在“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上经历了惨痛的教训后,走上了从跟在后面向走在前面转变的道路。经济发达程度居于全国翘楚的江苏省,虽然多年来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进行环境攻坚,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过去污染治理的欠账要还清,又谈何容易,太湖蓝藻暴发,更是以残酷的现实告诉人们,与未雨绸缪相比,亡羊补牢无论对于经济还是对于环境而言,都是更大的损耗。环境优先,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们可以一次落后,但绝不能次次落后。
在不久前云南省政府召开的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现场办公会上,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强调,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坚持环境保护“七个优先”。即做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编制环保规划;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保评估;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时,优先增加环保开支;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这意味着今后当地在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环境保护将走在前面。
无疑,这是先进的理念,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党和国家提出了明确的环境保护方针和要求,国外有经验,国内有教训,想在前面固然难能可贵,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做在前面。
善后的效果和收益,永远比不上预防。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