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合法不能免除噪声扰民责任 北京五环路百余居民获赔
本报讯 居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路附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6109厂宿舍的居民,长期以来遭受车流通过产生的噪声干扰,居民要求承建五环路的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赔偿。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首发公司赔偿每户3000元共计33.3万元的赔偿款。判决明确指出,扰民不能因建设道路行为的合法性而免责。被居民告上法庭的五环路段位于北苑立交桥东,路北与宿舍区毗邻。起诉居民称,自从2000年8月五环路修建以后,大家原有的生活秩序被打乱。道路与住宅的最近距离仅有两米左右,每天24小时的车辆川流不息,加之辅路过窄,车辆高速行驶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尤其是五环路解除收费后,噪声扰民的情况更加严重。
120余户居民于2007年7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首发公司进行赔偿。据悉,2005年,有两户居民就曾因噪声污染起诉过首发公司,法院依法判令道路施工方分别赔偿两原告损失费各3000元,并为其安装隔挡窗和消音屏障。百余户居民提起诉讼认为,因居住的楼房与此前诉讼的两户居民位置、噪声源相同,所以理应获得相同的赔偿。
法院认为,宿舍区的噪声极大地影响了居民的生活,道路施工方有消除影响的义务。首发公司虽是按照政府的审批执行城市规划,但不能因为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而被免责。在征得居民代表同意后,法院及时启动诉前和解工作机制。最终,首发公司将111户居民、共计33.3万元的赔偿款全部交到法院。但是目前,仍有10余户居民拒绝和解。
《中国环境报》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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