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erife 发表于 2008-5-27 14:34

监督需与灾后重建同步

  全国哀悼日之后,灾后重建也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当我们从悲痛中走出来时,我们发现摆在我们面前的灾后重建任务是特别艰巨的。如何让灾区群众安居乐业,重建美好家园,这一责任并不亚于灾难发生之时对于灾区群众的救援。在灾区重建家园的同时,对于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对于重建过程中的监督不可缺位,只有让重建的过程在阳光之下,保证重建家园的每一笔钱用到实处,才能让我们的灾后重建更加顺利。一句话,监督也是生产力。
  监督的重点首先应当放在国家财政对于灾区的拨款和慈善捐款、捐物的分配与使用上。这次大地震发生后,国家陆续进行了大量拨款和物资调配,而全社会也积极、踊跃捐款、捐物。但是,鉴于灾难对于灾区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于灾区基层组织产生了冲击,这些款物如何合理使用,如何确保每一分钱能及时到达灾区群众手中,是一个难题。对于救灾款物的使用,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制度,调配专门的人员来进行监督和审核。灾区的纪检和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跟踪监督,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以震慑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
  监督的重点也应当涉及灾区住宅、学校、机关等房屋的质量。从这次大地震中,我们发现,灾区学校普遍倒塌率高。灾后房屋的质量是我们重建的底线。在对于灾区房屋的建设中,有关部门一定要进行同步监督,要确保我们的房屋质量今后能承受起特大地震的检验。
  在这次大地震中,绝大多数干部经受住了灾难的检验,履行了公务员的职责,表现了公民的良好道德和良心。但是,也有一些干部表现不佳。5月17日,四川都江堰市纪委就向媒体通报,该市市委、市政府对于3名领导干部抗灾不力给予撤职处分。最近,中组部下发通知:对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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