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星光下 发表于 2008-5-30 08:37

“热炉法则”对减排工作的启示

  来源:第2版 作者:杨巴金 日期:2008-05-29
  “热炉法则”是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一种惩罚性规则,它的实际指导意义在于如果有人违反了规章制度,就像有人用手去触碰一个烧红的火炉一样,势必受到烫的处罚。“热炉法则”有3个特点:一是即刻性,人一碰到火炉,立即会受到烫的处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二是预先示警性,炉子烧得火红,一看就知道是烫的,如果仍要去触碰,不分贵贱亲疏,势必被烫;三是彻底贯穿性,火炉对任何人都是铁面无私的,既不会不了了之,也不搞下不为例。
  毋庸讳言,当前一些地方对污染减排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更重要的是运用“热炉法则”,下狠心控制重污染行业的增长,铁手腕抓减排工程建设,落实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且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热炉法则”能否使跨越雷池者得不偿失,饱尝“烫”的痛苦,关键在于兑现惩治机制。当前,一些地方的领导官员尚存在惟经济发展是从的陈旧观念,这些人急需彻底摒弃旧有的观念,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因此,对那些只要GDP、不管COD,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官员要强行“摘帽子”、“挪位子”,为打好污染减排这场硬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广大的环保工作者应担负起守土之责,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运用“区域限批”等撒手锏,坚决惩治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对减排工作敷衍塞责者,应停止其管理工作,对“猫鼠勾结”者,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使那些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再不能以财政贡献大为借口,拒绝或拖延环保治理工作。如果有企业不下真功夫治污减排,势必面临被关门或被高额罚款的处境。
  诚然,惩罚制度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从根本上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环保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系江西省吉水县环保局副局长)

《中国环境报》2008-5-3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热炉法则”对减排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