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走人?
学校里面适用期走人的话,要提前多久和教授说呢 终止合同等等手续也得需要一些时间的把。大家有这种情况吗 试用期走人,有这样情况的不多吧。读博士的决定应该很慎重吧,在很多企业看来,这段经历都不是工作经验。
既然还在试用期,按照合同上说的解约就是了,很简单。 没什么奇怪的。只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说却是不多见,毕竟外国人还涉及好多类似身份问题。
德国人读博干2,3个月后,找到工作的走人有的是。直接找教授说结束合同就好,很多教授都习以为常了。 原帖由 花田错 于 2008-6-2 16:2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学校里面适用期走人的话,要提前多久和教授说呢 终止合同等等手续也得需要一些时间的把。大家有这种情况吗
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啊,学校应该也有合同吧。 我就认识几个人是快毕业的时候提前解约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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