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出环保”主意好
“限塑令”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据报载,5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物价局召集部分经营企业,专门就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问题进行“提醒”:商家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的,将会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对于商家来说,无疑加大了经营成本,而对塑料袋进行收费,则增加了自己的经济收益,自然乐而为之,为何要政府部门用罚款的方法“逼”着实施?原因就在于,这些商家担心一旦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的费用,可能会引起一些消费者的反感,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意。冒着被重罚的风险讨好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是商家的无奈之举。
收费会得罪消费者,不收费又要受到政府部门处罚,处于“后购物袋时代”的商家,难道真的只能进退两难?
非也。笔者以为,“奖出环保”比“罚出环保”效果要好得多。事实上,不少商家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如前几天有媒体报道,广东省深圳市一家超市启动了“环保购物,我们在行动”的活动。活动规定,在之后的3个月推广期内,消费者购物满50元就可以凭小票以1元的价格换购一个环保购物袋。凡持环保袋到门店购物的顾客,还可享受0.1元~0.5元的购物优惠。用购物优惠的方式鼓励顾客使用环保购物袋,这家超市的经营者不仅精明,而且聪明。
其实,以购物优惠的方法吸引消费者使用环保购物袋,在其他一些城市也有先例。奖励的钱虽然不多,却旨在鼓励消费者的环保理念,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成效。
环保习惯的养成其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塑料袋实施强制收费,无疑会大大减少其使用量,但要让环保购物的观念深入人心,“奖出环保”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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