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年之内在国内的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德国的居留是不是就作废了呀?
我拿的是学习目的的居留,今年头五个月时间都在国内,刚回来,但有事必须再回国一段时间,这样今年在中国的时间就超过六个月了,请教高人,我在这边的居留会因此作废吗? 超过六个月居留失效不是累计算得,而是一次出境的时间。所以你的居留不会作废。 ananbear 发表于 2008-6-4 08:59超过六个月居留失效不是累计算得,而是一次出境的时间。所以你的居留不会作废。
你好,请问这个的法律依据可以在那里找到?我看了相关法律的51款第七条,写的不是很清楚,没说是否累计。我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谢谢! 是否累计这个问题很重要要,有没有专业人士能够给解答一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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