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lo 发表于 2008-6-19 13:58

原帖由 花旗 于 2008-6-19 14: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改过的论文,找德国人再看,居然可以还找到一堆的语法错误。 不过不是楼主说的这家, 找改论文的,实在还是要找身边的朋友,很多东西都要边讨论边修改的。

其实网上找人就是图个方便,要是找朋友比较麻烦,人情,吃饭也不少
这个网上的给钱就好

corba 发表于 2008-6-19 13:58

感觉该改论文的MM有点理亏,既然答应了改好,就不要拖延别人的时间,如果要拖也要提前说明。如果耽搁了时间,那就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另外论文用11号字体不带间距,这是众所周知的吧,为什么非要用12号字体刻意要求呢

Hallo 发表于 2008-6-19 14:01

原帖由 corba 于 2008-6-19 14: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该改论文的MM有点理亏,既然答应了改好,就不要拖延别人的时间,如果要拖也要提前说明。如果耽搁了时间,那就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另外论文用11号字体不带间距,这是众所周知的吧,为什么非要用12号字体刻意 ...

其实这个可能每个学校规定不一样把
我们学校就是12号字体1.5的行间距

mausreis 发表于 2008-6-19 15:04

第一天没回楼主的贴就是想看看事情怎么发展,结果今天看到这个女的说跟你沟通了你不退让就无话可说撂你在一边,帮老公揽活有纠纷的时候说不想夹在中间,自称因为宽容不动用法律武器,恶心死我了。这个贴发得好,至少防止了再有其他人被她家的服务耽误。

家有小肥猪 发表于 2008-6-19 23:41

如果是耽误论文的事情,真是做的太缺德了...$bs$ $bs$

xixihaha 发表于 2008-6-20 07:54

pidi 发表于 2008-6-20 10:25

我两边都不认识。发表个人看法。
我看楼主也没有必要总是找童话得天空。
服务业问题就是没有一个标准。
毕竟别人给你修改过论文了,楼主觉得不满意。
这对修改得人也觉得是问题,为什么别人觉得不满意(既然那么多人找,想来水平还是有一些)
会觉得楼主是为了不给钱,找题目说话。

如果楼主因为这样那样原因,要求对方全部赔付,我想对方不会同意。因为已经花了时间精力,标准在楼主那里,认为不满意,或者说后续得态度不好,需要全部退款。
童话得天空也回复了,表明了自己得态度与立场。
也不需要再去找修改论文得人了,我想他们一直拖,只能让楼主更愤怒,但从他们得立场,赔付也是不可能得。不愿意答应楼主得条件,所以一直避而不谈。
我得建议,如果楼主真咽不下这口气,觉得不按照自己得说法,就是不行。
直接起诉吧,既然这么有把握。

[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08-6-20 11:29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8-6-20 11:28

pidi怎么老是给人家“直接起诉吧,既然这么有把握”之类的建议啊$汗$

上了发帖问的,都是有难题,不知道该解决好。采取法律手段,以中国人息事宁人的国民性格大多是实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说实在的,很少会有人会为了几十欧圆打官司。说要采取法律手段,只是气极之话。LZ一定还是想和童话的天空MM协商的。

不同意LS“也不需要再去找修改论文的人了”的话。难道LZ就应该吃这个哑巴亏?但是我同意LS这一点,童话的天空MM的LG毕竟也花了时间精力,要求全额退款,有点说不过去。

童话的天空MM自己说“这种事儿本来就是以双方的诚信为准的,所以我们都不会计较什么。少或多上几十欧元,能有多大的贫富差别吗?”,但是我从字里行间觉得童话的天空MM还是挺在意钱的。一开始LZ提出退50欧,她只想退30欧,差了20欧谈不拢,就不理LZ了。我相信同样20欧,对一个还在上学的中国学生,要比一个自己有工作,LG也有工作的人份量重一些。

总之,当事人双方我都不认识。我相信童话的天空MM的LG不是一个只拿钱,不认真修改的人。不然也不会有人给好评。我也相信LZ也不是瞎掰,说教授说改的很不好,借故讨回钱。毕竟一个人的专业知识有限,时间精力有限。也许LZ就是运气不好,赶上修改的人对题目不熟悉,或那几天特别累,改的不是很成功。

这个事还是的LZ和童话的MM慢慢沟通。打官司,不现实。揭发人家有黑色收入,这招够狠,但是还是没有必要这么撕破脸皮。:)

pidi 发表于 2008-6-20 11:56

我虽然一般都以此结尾,但是我都会给上我自己得分析。:cool:
可能我处事和当事人有些某些类似。
同时,不熟悉得电话我不接,不预约得门铃我不开门。不会纠缠别人,也不喜欢别人纠缠。
我得说话前提是,既然童话已经不愿意讨论这个话题,无纠缠得必要。
(加一条,如果童话当时退了30欧,这件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了。在后面得沟通中,双方都有气,结果把气氛搞坏了。索性不退了。这里,我给童话提点个人建议,任何时候不要带情绪,即使有了不好得气氛)

不愿意息事宁人,只有走楼主自己本来想上诉得一条路。
最后提一下,依法纳税是每个有纳税义务人得义务,2007年得税现在还可以补救,也提醒童话主动向财政局报税,以免以后更大得麻烦。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8-6-20 12: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idi怎么老是给人家“直接起诉吧,既然这么有把握”之类的建议啊$汗$

上了发帖问的,都是有难题,不知道该解决好。采取法律手段,以中国人息事宁人的国民性格大多是实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说实在的,很少会有人会 ...

[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08-6-20 13:12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8-6-20 12:16

“不熟悉得电话我不接,不预约得门铃我不开门”,我也这样。可是既然揽了帮人修改论文的活。这个就说不过去了。难免会有人会因为论文的事情打电话询问的。童话的天空MM想必也记不住每个顾客的号码,难道顾客的号码他们是从来不接的吗?而且SMS总是可以回的吧。

上税,我想他们应该也没有。夫妻都有工作,这个修改是个Nebenjob,真要上税,恐怕Nebenjob一半的收入都要上缴了。但是我觉得这也没什么值得谴责的。干这个活的目的就是给家里创造点额外收入嘛。而且如果不是黑工,也不可能有1欧1页的价格。所以其实应该是双方都受益的。

pidi打官司的建议觉得还是可采纳性不高。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只是就是论事。:) 因为我没看出LZ “既然这么有把握”

[ 本帖最后由 Lining 于 2008-6-20 13: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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