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08-6-20 17:04

原帖由 sonne0211 于 2008-6-20 17: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ong 是第一证人啊。

可是本案好像实事清楚,Thomas F 又承认了故意伤害。不知道法院怎么判了?

德国好像没有死刑,估计判个终身监禁?

不知道德国是否有减刑政策,关个20年就给放了。
如果Hong在警局作了Aussage,不一定要出庭作证的。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出庭作证,被对方的律师Kreuzverhoer,谁有这么强大的Nerven啊。德国的终身监禁也就25年,一般坐满3分之2的刑期可以出狱。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6-20 17:08

亚琛推轨案开审,关键证人未到场
亚琛地方法院周三上午九时起开审中国女留学生孙萍在亚琛火车西站遇害一案。但法院传唤的重要证人中国女留学生HONG却没有到场。

      2007年12月27日上午,嫌疑人托马斯F在亚琛火车西站一号站台上,将中国女留学生孙萍推下站台。孙萍在正在进站的火车车轮下丧生。欧览在线获悉,托马斯F在案发后逃离现场,当日下午他在父母陪伴下前往当地警察局自首。
       在德国克劳斯塔大学攻读博士的孙萍,于圣诞节期间前往亚琛看望托马斯F的中国女友HONG,孙萍和HONG当年在德语语言班上结识,经常保持联系。圣诞节前夕,托马斯F和女友HONG之间的关系进入危机。托马斯F在2007年11月间失去亚琛大学职位,而毕业一年多的HONG则在找工作方面没有进展,面临签证到期的困境。托马斯F一方面拒绝和HONG结婚,另一方面他和前女友西尔克间的关系也无意间被HONG得知。两人关系进一步僵化。HONG曾多次打算结束关系出走,但被托马斯F劝回。
       据欧览在线了解,2007年12月27日上午,来访的孙萍和HONG一起前往亚琛西火车站,打算前往荷兰马斯特里特。9点53分左右,追赶而来的托马斯F在一号站台将在站台上的孙萍推入进站的火车轮下,孙萍当场丧生。和孙萍站在咫尺之遥的HONG目睹男友杀害自己女友的惨剧。
       据悉,在孙萍父母前来德国料理后事期间,HONG曾向孙萍父母下跪表示歉意。此后,HONG回到中国。
      由于HONG与被告,被害人间的特殊关系,又是现场目击者,因此她毫无疑问成为本案最为关键的证人,因此亚琛地方法院传唤HONG于审理第一天到庭作证,并且按照德国法庭惯例,将支付HONG从中国来德的交通住宿全部费用,但HONG以身体欠佳为由而拒绝出庭。
       由于被告托马斯F周三在法庭上全盘招认了自己杀人的前后经过,这才使得检察官,律师等同意主要证人HONG不必出庭做证。尽管如此,旁听了案件审理的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官员还是对HONG拒绝出庭表示难以理解。
       除HONG之外,被告托马斯F的父母也拒绝了法庭的邀请。在周三的首日审理过程中,托马斯F和其父母之间的关系,成为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三方试图求解托马斯F杀人动机的要点。

cosimo 发表于 2008-6-20 17:18

托马斯F在2007年11月间失去亚琛大学职位,而毕业一年多的HONG则在找工作方面没有进展,面临签证到期的困境。托马斯F一方面拒绝和HONG结婚,另一方面他和前女友西尔克间的关系也无意间被HONG得知。两人关系进一步僵化。HONG曾多次打算结束关系出走,但被托马斯F劝回。

看着乱$汗$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6-20 17:27

额还是可以理解HONG的所作所为的...已经远在中国了,德国是她的恶梦之地,既然已经回国远离,谁还愿意20个小时的远程飞机劳顿往返,只为了出庭去见那个再也不想见不想回顾的前人与往事?特别是法律上并没有必须要求的前提下...并且她的出庭并不能对凶手的最终判决有何或好或坏的任何影响.

[ 本帖最后由 rainbow929 于 2008-6-20 18:33 编辑 ]

Blüte 发表于 2008-6-20 17:38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6-20 18: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额还是可以理解HONG的所作所为的...已经远在中国了,德国是她的恶梦之地,既然已经回国远离,谁还愿意20个小时的远程飞机劳顿往返,只为了出庭去见那个再也不想见不想回顾的前人与往事?特别是法律上并没有必须要求的前提 ...
$支持$ $支持$ Hong其实也是受害者,不是被告。有些文章是把她逼上绝路的。
孙萍女士安息。$ok$ $ok$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8-6-20 17:59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6-20 18: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额还是可以理解HONG的所作所为的...已经远在中国了,德国是她的恶梦之地,既然已经回国远离,谁还愿意20个小时的远程飞机劳顿往返,只为了出庭去见那个再也不想见不想回顾的前人与往事?特别是法律上并没有必须要求的前提 ...
孙是为她丧命的,就这点来讲,她丧的是做人的道义...做人是要有担当的...当然,她要是真明白这些,也不太容易和这等人渣混在一起!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6-20 18:06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6-20 18: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支持$ Hong其实也是受害者,不是被告。有些文章是把她逼上绝路的。
孙萍女士安息。$ok$ $ok$
$握手$ $握手$ 是的,愿孙萍女士安息...我也非常不喜欢看到那些说孙萍女士自找的之类冷冰冰的话语,好像孙萍女士自己活腻歪了似的...虽说理智上的确是别人的家务事别插手,但是一来,HONG与T并没有成为家人,二来,人在世上社会上,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不能用绝对理智的思维去分析,谁没有为自己闺密的感情出谋划策过?这个度还真难掌握.更何况,也未必是孙萍女士非要热心横插好朋友感情漩涡,看事态前后背景,恰恰是HONG的低谷,ping的春风得意之时...所以额觉得更像HONG人生最低谷期渴望得到周围朋友的关怀与关注,而彼时只有PING最能抽出时间与心情安慰之...所以,得出的结论只能是,PING是热心善良的女士,不忍拒绝朋友的邀请或者请求...

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悲剧,其实最该吸取教训的其实并不是PING,而是另一个受害人,HONG...
一,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自己拎得清楚.
二,人生低谷期,谁都需要朋友,哪怕是最坚强的人...但是朋友的作用只能是安慰你,给你以鼓励,而不是替你做出任何决定...所谓看似朋友给你做出的决定,其实也是你自己早就想做的事情,所以要敢作敢当,要勇敢站出来承担自己做出的决定,不要让别人误会你是受了朋友的调唆而无形中无意识的陷朋友于不义.
三,逝者已逝,活着的人不能就此低沉低迷,而应从中吸取教训,让自己的性格不再软弱.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6-20 18:19

原帖由 hopefulless 于 2008-6-20 18: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孙是为她丧命的,就这点来讲,她丧的是做人的道义...做人是要有担当的...当然,她要是真明白这些,也不太容易和这等人渣混在一起!
我相信,法律的判决在HONG的出庭与否会有重大出入的情况下,比如T拒不认罪,如果HONG出庭,T会判无期,但是不出庭,T只判7年,这样大的差别,HONG是会出庭的...但是HONG无论是否出庭,T都已经认罪,并且极有可能被判终身监禁...这种情况下,她是否丧失做人的道义已经显不出任何意义了...况且,亲眼目睹自己的好友被刚刚分手的男友推下火车悲剧,普通人的心理恐怕已经崩溃了,经历地震的幸存者,参加地震救援的志愿者都能出现心理障碍...更何况她呢...这个时候,就不要拿常人的标准来衡量她了...sigh...

lola118 发表于 2008-6-20 18:42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8-6-20 12:2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读了HAZ上的德方报道, 说到T这个人, 34岁, 说是工作不顺, 刚失业, 没有什么朋友, H是他第二个女朋友, 还没有把她介绍给父母, 因为他觉得频繁的更换女友不好(34岁才第二个, 还频繁?), 性生活不顺等等. 看来也是一个 ...


我看的德新社报道说,这男的还性无能,

和前女友2年,现在还藕断丝连,又被现任中国女友发现。

性无能,他要女朋友干嘛?还劈腿?

adlb 发表于 2008-6-20 19:35

这里应该谴责的是那个拖骂死, 不是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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