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鱼 发表于 2008-6-27 14:24

郁闷的未婚申明

欢天喜地地拿到办好的未婚申明,也办了双公证。然后交到了Standamt,今天却打电话来说,
未婚声明出问题了。OLG要求未婚申明必须从16周岁开始算起,但是上海的民政局却从出国的日期开始算起(22岁)。
真是觉得德国人的逻辑思维有问题,如果现在还是单身的话,以前怎么可能结过婚或是离过婚。为了16到22岁之间没有注明,
还得重新弄这个讨厌的未婚申明。现在有2个问题,希望向大家请教

1。我在北威州是不是一定要到法兰克福的使馆办理这个申明,还是随便那个领使馆都可以。
2。领使馆给出的未婚申明是不是从16周岁开始算起? 如果有刚刚弄过的兄弟姐妹能不能给个范本,也好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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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6-27 14:26

evayanny 发表于 2008-6-27 14:31

蛋蛋鱼 发表于 2008-6-27 14:31

谢谢LSMM这么快就给了回复,那就放心了,只要去一下领馆就好了,不然又要让父母在国内
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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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lalei 发表于 2008-6-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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