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esneverdie 发表于 2008-6-30 14:15

关于开“未婚证明”的问题

各位好,小弟准备回国结婚,被告知需要在德国开一个“未婚证明”,查了法兰克福大使馆的说明,有两点疑问请各位指点。

1. 我需要填写与另一方无血缘关系声明书,请问这个说明书就是在大使馆填写么?我是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来证明没有血缘关系?

2. 我需要出示在德国所居住城市新近出具的居住证明(Aufenthaltsbescheinigung),请问这个Aufenthaltsbescheinigung是不是单独的一个证明,去城市的市政厅开,还是就是在护照上的居住许可?

谢谢!!

ahlalei 发表于 2008-6-30 17:09

最爱星期五 发表于 2008-6-30 17:30

我去开的时候没要什么血缘关系声明书,
就只要了aufenthaltsbescheinigung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7-1 05:43

未婚声明是在大使馆开的,他们提供一个样本,把名字换成你们的照抄就行。样本上有一句话就是你保证你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heroesneverdie 发表于 2008-7-1 14:58

非常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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