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被抽税,合理吗?
有件事情想请教下法律版的各位:今天早上,公司前台打电话给我说,我收到一个包裹,发自美国,包裹上标明150USD, 所以邮局收13欧多的关税,否则就寄回原址。这个是我小妹寄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其实等这个包裹等了好久,小妹至少4周前就寄出了,我们一直以为包裹丢了。)
我本身在外地做项目,没有见到邮局的人(其实,跟他们也没关系,都是海关的问题)。为了省事,我在电话里告诉前台的人,先替我把钱付了,把东西留下来。
但是我现在想起来很气:我的小妹在美国买礼物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消费税,现在,又重新抽一遍,甚至包括她交的税。 这种对礼物抽税的情况合理吗?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依据?
先谢谢各位解答。$送花$ 应该是合理罢。。。很多人都遇过这个问题了 包括从国内邮寄的 我有朋友缴了一百多欧的税呢 更郁闷
哪个条例倒是不知道 你小妹交美国的,你交德国的,很正常 正常的,朋友送的礼物超过40欧元都要交的 呃,谢谢各位的解答。
3楼的回答我不是很明白:这件礼物只被消费一次,为什么要收两份消费税? 原帖由 尘埃 于 2008-7-8 21: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呃,谢谢各位的解答。
3楼的回答我不是很明白:这件礼物只被消费一次,为什么要收两份消费税?
一个是增值税,一个是关税? 霸王条款,没办法
偶国内寄东西过来,也是150欧价值,收了35欧的税(DHL敦豪) 好像是说超过40多欧要收税
下次少写点 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只有欧洲共同市场内的商品流通才是统一的关税同盟,也就是说,欧共体内不需要交关税。换而言之,从欧洲共同体外的商品无论从哪个成员国进入共同体都是要交关税的。即使在国外往中国寄东西,中国海关也会如此。只是关税的启始有最低数额限制而已。
因此,这样做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就是让人心里不太爽。
建议,以后价值写低。 价值写低了,海关可以根据箱子大小重量还有X光估价
有可能被告知去海关 曾在海关问过, 超过45欧就要交税了. $郁闷$ 原帖由 lilytang414 于 2008-7-9 18: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曾在海关问过, 超过45欧就要交税了. $郁闷$
很正常,你写少于45欧的话,他们也会估价的,德国人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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