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yuan
发表于 2008-7-26 09:43
自宫以避罚
龙眼啊龙眼
发表于 2008-7-26 09:44
经鉴定:神经病!
kaka~~
发表于 2008-7-26 09:56
:D :D :D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7-26 10:33
脑子有病吧 正常男的下身痒 暗地里没人注意的情况下 幅度小点隔着裤子挠两下就是了有必要"拿出来"嘛哗众取宠吧 !!!
大西米
发表于 2008-7-26 12:22
LZ应该看看德国刑法典Strafgesetzbuch第13章 “妨害性自决权的犯罪”下面第183条“露阴”这条罪名,通常将受到1年以下自由刑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经过较长时间治疗,可望其不再实施露阴行为的,法院可对自由刑的执行宣告缓刑。 公共场合“挠屌”侵扰他人,不用说肯定犯法!这屌挠的实在没有意义,还惹一屁股官司,不知咋想的?!
[ 本帖最后由 大西米 于 2008-7-26 13:24 编辑 ]
wermwerm4587
发表于 2008-7-26 13:04
原帖由 大西米 于 2008-7-26 13: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应该看看德国刑法典Strafgesetzbuch第13章 “妨害性自决权的犯罪”下面第183条“露阴”这条罪名,通常将受到1年以下自由刑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经过较长时间治疗,可望其不再实施露阴行为的,法院可对自由刑的执行 ...
还有这刑法呢$汗$
-ぺ
发表于 2008-7-26 18:33
这么有趣的楼主怎么新手上路了$郁闷$
重新换个名字小心雷死你或者小心冏死你然后继续来求助,我-们-看-好-你$m17$ $m17$
tianstarry
发表于 2008-7-26 19:16
glenbin
发表于 2008-7-26 22:40
建议LZ入德国籍吧.别在这里发贴恶心大家.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08-7-26 23:14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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