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fe 发表于 2008-7-21 10:36

关于辞职:请教熟悉法律的高人!

这个问题在这个板块希望更多人能帮我。

因为要换工作了,新工作11月1日开始,因为10月份有urlaub,已经买好了机票,不能退的那种。今天把旧的合同翻出来一看,里面写着:nach beendigung der Probezeit betraegt die Kuendigungsfrist sechs Wochen zum Quartalsende.难道这是说我必须要9月30日kun吗?那我中间一个月就悬空了,听说保险什么的都会出问题的。这句话还是说,我必须要提前六个星期到季度底交我的kuendigung,但是我可以自己决定kun在什么时候。 例如在10月底。

到底这句话怎么理解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求教高人指点了。

如果想要新公司接受我从10月1日开始上班,而我一上班,还没有干活就先休假,我估计是不可能的。我就指望着,现在的公司可以让我kun在10月底,我可以工作到9月底,最后一个月是我的休假加加班和起来。不知道这样从法律上行吗?关键在于合同上关于kun的这句话了。

Porfe 发表于 2008-7-21 11:25

唉,怎么都没人来帮我解释一下呢!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7-21 11:45

你直接去问人事部门不就可以了.
如果你去的新公司和你现在的公司是竞争对手的话.
你的公司会马上就给你放假.

gast 发表于 2008-7-21 12:47

原帖由 Porfe 于 2008-7-21 11: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ach beendigung der Probezeit betraegt die Kuendigungsfrist sechs Wochen zum Quartalsende....

过了试用期后想辞职必须在季度末前提出,而且辞职后(新季度开始)6星期才能走。

看来你有点够呛。如果公司跟你按合同计较,你要在11月中旬才能离开你现在这个公司。

你事先连合同条款都没弄懂就答应新的公司,教训啊。赶紧跟你下家公司商量一下能否11月中才上班。

[ 本帖最后由 gast 于 2008-7-21 13:52 编辑 ]

tadios 发表于 2008-7-21 13:30

如果lz有4周的urlaub的话,只需要上班上到10月中旬

gast 发表于 2008-7-21 15:07

原帖由 tadios 于 2008-7-21 14: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lz有4周的urlaub的话,只需要上班上到10月中旬

但是严格来讲你不能11月1日开始在新单位上班。

Porfe 发表于 2008-7-21 22:23

怎么大家的理解和我还有我的同事理解得不相同呢,我的理解是,我只能在每个季度末才能离职,而且辞职信要在季度末前六个礼拜交出。也就是说我只能3月底,6月底,9月底, 12月底离开公司,下个辞职的可能性是9月底,但是8月中必须要交辞职报告。很多人都这么理解的。

gast 发表于 2008-7-22 05:37

原帖由 Porfe 于 2008-7-21 23: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大家的理解和我还有我的同事理解得不相同呢, ...

合同上写的再清楚不过了:sechs Wochen zum Quartalsende (从季度末开始6星期)。

这里是Buergertelefon Arbeitsrecht的热线,最好自己去问一下:01805-6767-13

[ 本帖最后由 gast 于 2008-7-22 06:49 编辑 ]

Porfe 发表于 2008-7-22 16:34

问了一个律师朋友,德国人。zum 表示 bis zum, 如果是季末开始算应该是 ab。

gast 发表于 2008-7-22 17:37

原帖由 Porfe 于 2008-7-22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了一个律师朋友,德国人。zum 表示 bis zum, 如果是季末开始算应该是 ab。

不好意思,我的理解是错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特此改正。

[ 本帖最后由 gast 于 2008-7-22 20:03 编辑 ]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辞职:请教熟悉法律的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