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这方面的经验吗?
我老公在这边大学毕业后去年拿到一个很小很小公司的无限期合同,去年我们全家的居留都转了。但去年申请工作签证的时候外管局说签证到期(即马上)续签时还需要新合同。但他的合同是无限期的,老板认为不需要什么新合同了,我们怎么办呢?再加上他的工作起薪很低,才2000欧,多干多挣,但第一年他不太熟悉,所以一年没涨工资,这种情况去续签,会有麻烦吗?请有经验的同胞给点建议吧。谢谢。 没麻烦,拿着旧的合同,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工作证明(公司人事开的证明),
医疗保险证明,
签证费.
去签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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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那太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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