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点,Daueraufenthalt-EG没有60个月RV的限制。。。法律依据是AufenthG §9c 第三句话:
§ 9 Abs. 2 Satz 1 Nr. 3正是关于60个月RV的条款:
申请NE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条件比Daue ...
看要看在什么地方申请Dauer-EG. $考虑$ $考虑$ 我在卡尔斯鲁厄申请的EG,,当时是49个月。所以你48个月应该没有问题吧。现在就可以申请EG。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7-27 0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要看在什么地方申请Dauer-EG.
当然了,任何行政机构,任何行政人员都可能会做出一些违背法律的VA,不管是故意或是出于对法律条文的不了解,否则德国也就不需要行政法了,Einspruch/Widerspruch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在E. zum Daueraufenthalt-EG这个问题上,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一个外国人满足了§9a~§9c的条件,那么他/她是有获得E. zum Daueraufenthalt-EG的Rechtsanspruch的,ABH对此没有任何Ermessen。 我有朋友在AACHEN申请的,是把学生时期打工的这60个月的保险都都算上了的。所以楼主最好自己去问,每个办事的人员都对这些条款理解的不一样。 $考虑$ 原帖由 小牛军队 于 2008-7-26 2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提醒一点,Daueraufenthalt-EG没有60个月RV的限制。。。法律依据是AufenthG §9c 第三句话:
§ 9 Abs. 2 Satz 1 Nr. 3正是关于60个月RV的条款:
申请NE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条件比Daue ...
还是有意义的,比如对于直接从中国外嫁过来的,就只要3年。 原帖由 床上的猫 于 2008-7-27 2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朋友在AACHEN申请的,是把学生时期打工的这60个月的保险都都算上了的。所以楼主最好自己去问,每个办事的人员都对这些条款理解的不一样。
都算上了?!不折算?
还有这 60个6月能不能是不连续的,比如回国了2个月,这两个月没有交RV.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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