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倒霉的事了,请问关于strafanzeige的具体规定
要去警察局anzeige一个邻居,但是还有几点弄不大清楚,哪位高人可以指点一下啊? 谢谢!- strafanzeige 和 strafantrag 有什么区别,分别都有一定的期限吗?
- 如果有的话,那个期限对事件双方都是一样的吗?(比如对双方都从事发那天起算3个月,还是对被anzeige的人从被anzeige的那天或接到警局通知起算的一定的天数内他还可以gegen anzeige?)
- strafanzeige还有分不同情况的吗?如果是被人打了但是从外观上并没有伤痕的话,应该提出strafanzeige wegen Koerperverletzung 还是wegen Beleidigung? 或者不用区分?
- 如果被对方gegen anzeige了的话,会不会对自己将来有不利的影响 (比如申请长期居留或国籍什么的)? 这个在google自己查一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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