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印象
发表于 2008-8-1 23:09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8-1 22: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喜可以不看么,就像这个世界上有人玩SM,有人同性恋,不能因为你不喜欢就要他们消失啊。
成年人了,应该至少有一些社会涵养。
你可以选择默不作声,我也可以选择挺身而出,个人的选择问题,你觉得呢?
另外,我不能接受你所谓的与涵养挂钩的观点。
江南印象
发表于 2008-8-1 23:15
不说了,再说下去也没有意思了,我也不要求什么解释了。
我已经失望了,大不了不看新闻版好了。
同时也谢谢9楼的支持。
这个帖子要是还有人跟的话,我也不会回了,想说啥就说啥,反正我也不会看了。
就此别过了。
kaka~~
发表于 2008-8-2 07:55
BBS不就是个玩物么?自己马甲骂自己也太正常不过了,用不着太认真了~~
蟹黄kiki
发表于 2008-8-2 09:15
不同意你的观点
但是誓死捍卫说话的权利
并不是因为别人说话大家不爱听
就要把他赶出去
那这个世界上该死的人不是很多么
楼主说话发这个帖子
很多人也不爱听
为什么你自己不出去呢?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8-2 09:45
原帖由 江南印象 于 2008-8-2 00: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选择默不作声,我也可以选择挺身而出,个人的选择问题,你觉得呢?
另外,我不能接受你所谓的与涵养挂钩的观点。
挺身而出不意味着就可以要求剥夺别人的网络生存权,不同意别人的意见就要别人消失,这样的人用涵养不足来形容我认为已经算客气了。
当多数人要求对少数人进行暴力,这本身实际上和恐怖分子采用的暴力没有区别。因为多数人不代表正确也不代表正义。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8-2 10:57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8-2 10: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挺身而出不意味着就可以要求剥夺别人的网络生存权,不同意别人的意见就要别人消失,这样的人用涵养不足来形容我认为已经算客气了。
当多数人要求对少数人进行暴力,这本身实际上和恐怖分子采用的暴力没有区别 ...
多数人不能代表反而少数人就能代表了?少数人干扰公共生活也不用管了?那要斑竹来何用?反正也是什么也不用管的。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8-2 11:01
我是觉得封他们也没用,关几天好了,不然换个马甲再来还不好认。斑竹也不知封了多少了。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8-2 11:02
要学会与各种鸟共存。
——习近平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8-2 11:05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8-2 11: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多数人不能代表反而少数人就能代表了?少数人干扰公共生活也不用管了?那要斑竹来何用?反正也是什么也不用管的。
干扰公共生活,不是你定义的干扰了你,或者你们的生活,叫干扰公共生活,斑竹的存在是保证讨论在版规的框架下,只要hh2的讨论没有违反版规,就应该尊重他的生存权。
PS:不用口口声声搬公共和人民来说事,你只代表自己,你们也只代表你们。和公共撤不上一点关系。
很红很革命
发表于 2008-8-2 12:18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8-2 12:0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学会与各种鸟共存。
——习近平
同意
既然楼主投诉无效,就要懂得存在即合理的道理
楼上说涵养的?我看你装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