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戒人祸毁家园
“四川大地震毁了无数同胞的家园,其景让人揪心。如果说地震是天灾,那么环境污染毁了家园就是人祸,是对人民的犯罪。”江苏省淮安市市委书记刘永忠日前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会上的一席话,振聋发聩,令人深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显现。所有这些污染,都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换句话说,是人们不正确、不科学的生活方式,导致了自身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据报载,这些年因环境污染我国每年损失约占GDP10%,可以说,防治环境污染、谨防家园被毁已经刻不容缓。
现在,我们正面临着加大力度治理污染的大好时机。党和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和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绿色GDP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治理污染、保护家园,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其中,强化3个层面的责任尤其重要。
要强化企业的责任。企业是工业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因而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责任主体。企业家应严格遵守环保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行为,努力改变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企业社会责任感增强了,节能减排才能成为自觉行动。
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政府是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者,保护好环境是其重要职责。要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环保责任制,杜绝招商引资引进污染项目,对完不成环保任务的领导敢于动真碰硬,正如刘永忠所说,谁造成创模严重失分的,就请将“两书”(领导班子检讨书和个人辞职书)交上来。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对造成污染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还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要强化公民的责任。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每个“地球人”的责任。作为公民要更新观念,以绿色消费观指导自己的行为,改变不良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和践行科学、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敢于同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时,何愁我们的天不蓝、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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