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qiqiqiw123
发表于 2008-8-4 09:08
如果写出来是给大家看的,那谁都能看。
如果写出来不想给人看的,那谁都甭想看。
如果我pp相看我blog,我就整个都删除。
lisayang
发表于 2008-8-4 09:11
狡兔还3窟呢,space这东西还能不多备几个?以后注意,私人的和工作的要分开。
Nudeln
发表于 2008-8-4 09:36
原帖由 lisayang 于 2008-8-4 10: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狡兔还3窟呢,space这东西还能不多备几个?以后注意,私人的和工作的要分开。
严重同意!
:cool: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8-4 10:00
删了,一了百了
ronaneyes
发表于 2008-8-16 19:53
哈哈,我有几个BLOG,MSN SPACE上写的全是给(未来的)婆婆看的
mbean
发表于 2008-8-17 20:06
可以改权限得,再权限里改一下。你婆婆就不能看你blog了
machu
发表于 2008-8-20 14:39
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空间。
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08-8-20 16:25
这婆婆还挺与时具进,我婆婆连电脑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