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gut007 发表于 2004-5-2 17:54

有问题请教大家,急!先谢了![求助]

前两天我在Ebay网上拍到了一台宏基的笔记本,本来是546+9

三极管仔 发表于 2004-5-2 18:04

网上买卖都该讲信用. 建议还是买下, 如果不想要就再卖掉, 下次看准点就是拉!

香婆婆 发表于 2004-5-2 18:09

你再把他从EBAY上卖掉好了

Tegut007 发表于 2004-5-2 18:10

最初由 三极管仔 发布
网上买卖都该讲信用. 建议还是买下, 如果不想要就再卖掉, 下次看准点就是拉!

但重要的是另外一台我也买了,对方通过Nachnahme给我,难道两台我都买啊!疯了!

Tegut007 发表于 2004-5-2 18:12

最初由 香婆婆 发布
你再把他从EBAY上卖掉好了

但我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呀,如果比我买时的价钱还低的话,那我不是亏了? 55555555

samxysam2002 发表于 2004-5-2 18:16

问题在于你自己,总不能总是你占便宜,别人吃亏吧。

Tegut007 发表于 2004-5-2 18:17

最初由 samxysam2002 发布
问题在于你自己,总不能总是你占便宜,别人吃亏吧。

这倒是,但我也说了给他10

qingyun 发表于 2004-5-2 18:19

是挺麻烦的,只能是好好跟卖主商量拉

fcb 发表于 2004-5-2 18:51

拍下之后还交涉?拍下之后就不应再讨价还价了!

10欧就表汇了,如果卖家真想告你,是不会因为你的10欧而放弃的.
一般说来,是不会告你的!
NEGATIV是少不了你的罗!
按EBAY游戏规则,三次拍下不买永远除名!
祝你好运!以后少干这种破事!
做人做买卖要讲信义!

Tegut007 发表于 2004-5-2 18:59

最初由 fcb 发布
拍下之后还交涉?拍下之后就不应再讨价还价了!

10欧就表汇了,如果卖家真想告你,是不会因为你的10欧而放弃的.
一般说来,是不会告你的!
NEGATIV是少不了你的罗!
按EBAY游戏规则,三次拍下不买永远除名!
祝你好运!以后少干这种破事!
做人做买卖要讲信义!

谢谢Fcb我以后会注意的,还有你说三次不买会除名,如果除了名我以后还可以再登记新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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