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声机 发表于 2008-8-21 07:29

遇到一点麻烦,高人来看看,谢了

在ebay上卖了4个网卡,因为摆东西上架的时候,相机被朋友借去了。
所以就在ebay上随便找了幅图帖上了,过了2周就收到律师信。


律师信是原图的拥有者委托的,要罚款几百欧。
四个网卡一共卖了不到30欧,真倒霉,不过这个钱必须得交么?


谢谢懂法律的朋友解答一下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8-21 08:52

听说过这种情况,好像挺麻烦的。

留声机 发表于 2008-8-21 09:22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8-21 08: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过这种情况,好像挺麻烦的。

$汗$

留声机 发表于 2008-8-21 17:41

晕,没人帮忙$郁闷$

europaclub 发表于 2008-8-21 17:53

自己写信过去道歉一下,看能不能免去。如果不能全免就少交些。 跑是跑不掉的,肯定要交钱了。

cavenaghi 发表于 2008-8-22 01:32

什么样的图片?有没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就一定是对方的,否则就跟对方协商一下看能不能减少点罚款。

只是个人意见。

20081 发表于 2008-8-22 08:02

道歉的想法不需要了吧! 同情留斑, 不行找律师处理, 估计不会太大问题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8-22 08:20

如果没有明显标志是对方的话, 你就硬抗着.
他又不是生产厂家.没关系,别怕.

kaka~~ 发表于 2008-8-22 08:41

要想硬扛,就绝对不能道歉。

他既然能请律师发信给你,肯定是有所准备了,权衡一下吧,这种典型的失误,该交的钱还是要交。

出了这种事,应该首先去大学找律师,他多少能给你一些更专业的帮助。

留声机 发表于 2008-8-22 08:59

这个是典型的大意,没法
罚款是避免不了了,我还是写写信看能不能少点罚款吧,谢谢楼上几位
最新动态我也会及时更新$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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