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经解决? 谢谢!
问题已经解决?![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15 编辑 ] 既然你有律师起草协议,那么也就再问问这个律师签证方面的事情好了。 没戏,到移民局就让你走人。还是找你德国老公,让他回心转意吧。 结婚没满三年就分局的,是外管局绝对的怀疑对象.
大部分可能性是让你走人.
这和你有没有工作没什么关系.
你签证的形式是和你老公绑定的.
否则这里早就成了泰国女人的天下了. 原帖由 Berlinxiong 于 2008-8-26 08: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婚没满三年就分局的,是外管局绝对的怀疑对象.
大部分可能性是让你走人.
这和你有没有工作没什么关系.
你签证的形式是和你老公绑定的.
否则这里早就成了泰国女人的天下了.
基本是这样,如果你的工作是无限期的,而且收入高的话,还可以换工作签证,否则应该做好打包回国的打算。 至于抚养费他赖不赖账,很难说,看你EX的为人了,你回国了,就算他赖,你也得回德国来跟他打官司。。$汗$ $汗$ 问题解决?
[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10 编辑 ] 你跟人签协议人家付一年就可以了吗? 否则人家就得付你一辈子,除非你找到工作,
另外你现在的工作是否有工作许可? 家庭团聚来德国2-3年之内是不允许工作的, 问题解决?
[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11 编辑 ] 关键在你和你先生是不是已经离婚,和你签证什么时候到期没有关系。如果外管局还不知道你们离婚,你还是有机会换成独立的工作签证的。 问题解决?
[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11 编辑 ] 丈夫外遇是不是你可以申请更多的权力? 外管局可不管你老公有没有外遇, 只要你跟他分居, 你的家庭团聚的签证就失效了, 不管是你老公的错还是其他原因。 你最好先跟你律师谈谈, 不要惊动外管局。 原帖由 chencheng 于 2008-8-26 15: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在你和你先生是不是已经离婚,和你签证什么时候到期没有关系。如果外管局还不知道你们离婚,你还是有机会换成独立的工作签证的。
如果婚姻存在就没有必要换工作签证,就是延家庭团聚签证了。和德国人结婚的家庭团聚签证的等级要高于工作签证,谁愿意往下降,签证官不可能不问的。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8-26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配偶是德国人,是可以工作的, 从团聚签证转工作签证,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收入Bruto 一般必须是多少才能到达外管局的要求,
. 另外,我曾和办我签证的外管局的女的通过email.也有她的tel,我想快到期时,把我我的 ...
现在在德国毕业后,申请工作签证的工资要求降了一些了,具体不清楚,但是工资低的话,很难批下来。如果不要求工资谁都可以来德国工作了,德国本国人的失业就会更高了。 另外收入是指包括正式工作在内的所有收入,例如收取的房租,因为是和税有关的。 只要外管局知道你们的事实婚姻不存在了, 就可以撤回给你的团聚签证, 这是发给团聚签证的前提, 楼主应该拿签证时在外管局签了字的吧。
所以, 再跟律师商量之前千万不要惊动外管局$x4$ 1.外管局可不管你先生是不是有外遇,只要他没有虐待你,都是一视同仁的.
2.前面说过了,如果人人结婚过来都可以来这里换签证目的的话,那么德国的男人可以靠这个维生,二这里早就成了
泰国女人的天下.
3. LZ, 象你这样的情况回去是最好的选择.没什么丢人的.苦海无崖,回头是岸 原帖由 1975 于 2008-8-26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跟人签协议人家付一年就可以了吗? 否则人家就得付你一辈子,除非你找到工作,
除非是患病或者要带小孩或者年纪很大,找不到工作,否则绝没有可能付一辈子的。一般结婚几年,最多也只付几年。 或者你要想办法给他生个孩子, 这样一来不管你们离不离婚,
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是一定可以留下来的, 因为你们俩的小孩是德国人,
移民局的还会给你转成永久性居留的, 这个办法虽然有点那个...$郁闷$
不过如果LZ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来的话, 这个会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我认识一个台湾女士在德无工作,和德国人结婚有个小孩子,因为第三者插足要和她离婚,女士要带着孩子回台湾,因有第三者插足证据,可得那男人七分之五的财产,以后每月收入的七分之五。那第三者看他无财无钱就放弃了。现在两人过得挺好!你和律师说老三是第三者的让他给你赔偿,如果你没工作,他以后要每月付你生活费。你回家去住,他要赶你出来你就报警!你分居是败笔。签协议你大错特错了!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8-26 16: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婚姻存在就没有必要换工作签证,就是延家庭团聚签证了。和德国人结婚的家庭团聚签证的等级要高于工作签证,谁愿意往下降,签证官不可能不问的。
延家庭团聚签证是要和德国老公一起去才可以延的,已经分居那么就是婚姻就有了问题,EX肯定是不会再去延了,所以签证到期后LZ的签证是大问题。$汗$ $汗$
可以让律师和外管局交涉,有一个可能,就是能拿白条一直到明年六月离婚,然后离境~!
[ 本帖最后由 bluemoon 于 2008-8-27 11:14 编辑 ] 原帖由 aotubmw 于 2008-8-26 21: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识一个台湾女士在德无工作,和德国人结婚有个小孩子,因为第三者插足要和她离婚,女士要带着孩子回台湾,因有第三者插足证据,可得那男人七分之五的财产,以后每月收入的七分之五。那第三者看他无财无钱就放弃了 ...
那是旧的婚姻法要付抚养费的,新的法改了,对于木有孩子的有工作能力的女人来说基本木有得到抚养费的可能。 $汗$ $汗$ 如果是靠婚姻来延签证的话,到时候要德籍老公签个什么东西的,他要承认你们是真结婚.
没他签字,在拿到长居之前还是很麻烦的.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8-26 16: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在德国毕业后,申请工作签证的工资要求降了一些了,具体不清楚,但是工资低的话,很难批下来。如果不要求工资谁都可以来德国工作了,德国本国人的失业就会更高了。
正解,LZ的工作是临时的,还是中国公司,基本木有戏,另外换工作签证是要回国重签地。。。$汗$ $汗$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8-26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配偶是德国人,是可以工作的, 从团聚签证转工作签证,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收入Bruto 一般必须是多少才能到达外管局的要求,/ pp: A! g9 S+ a% M' O7 |
. 另外,我曾和办我签证的外管局的女的通过email.也有她的tel,我想快到期时,把我我的情况跟她说说, 问问能否凭工作合同在德国延签.大家都是女人,她能够理解我的处境吧?[/quote]
不要异想天开,其实在德国最看不起外国女人的就是德国女人。。。另就算她有同情心的话也会公事公办的,不可能为了你丢了她的饭碗,在这个国家,人情就是这么淡。。$汗$ $汗$ 你的公司是在德国注册的吗,你的合同是德国工作合同吗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8-26 14: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公有了外遇, 所以想要赶我走,我请了律师来维护我的利益,即使回国也要找工作, 既然我有工作许可, 不妨看看这里的职场,找工作, 那么, 也就是说换工作签证,必须是unbefristet, 而且是高收入的. 那么收入Bruto 一般必须 ...
换工作签证,不需要是unbefristet的,befristet一样可以拿到工作签证的,而且也不需要高薪,只要满足能养活自己并且该工资水平是非歧视的。非歧视的,就是说,如果公司招了个德国人来做这件事情,也只给这么多钱,招你,也只给这么多钱,没有因为你是外国人就克扣你。 $frage$
[ 本帖最后由 glueck123 于 2009-1-16 1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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