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gieJ
发表于 2005-4-4 20:25
楼上深得我的衣钵,好!那我就收你做“不提问帮”的成员吧。
[ Last edited by ReggieJ on 2005-4-4 at 21:28 ]
marksophie
发表于 2005-4-4 23:37
真是要命....................
楼下的,你说“不提问帮”是该杀还是该剐?
davidpepe
发表于 2005-4-4 23:43
我觉得该把他做成你签名里的那盘菜
楼下的,信教吗?
sunday1018
发表于 2005-4-5 12:26
不信,
楼下的,午夜通常在干嘛?
maxmax
发表于 2005-4-5 13:05
上网
楼下的,你怎麽找工作。
mimo
发表于 2005-4-5 13:58
通 过 做 diplomarbeit找 的
next:如 果 你 已 经 厌 烦 你 的 男 (女 )朋 友 ,你 说 还 有 机 会 重 新 再 来 吗 ,要 不 要 提 出 分 手 呢
梅雪
发表于 2005-4-6 17:46
当然分!!!!!!
我的眼里揉不进沙!
没有乐趣了当然要分手!要不,不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吗?
楼下有何高见?
Viva
发表于 2005-4-6 17:58
分手吧,在尽量不伤害到对方的情况下....
问题:
快开学了觉得自己的假期过得怎么样??
marksophie
发表于 2005-4-6 22:29
这么回事吧,跟前几年一样
楼下的,喜欢拱猪吗
豆儿
发表于 2005-4-6 22:51
喜欢~~一度着迷,可惜现在没人和我玩!
楼下的,现在最喜欢哪首歌?谁唱的?